春假連結長達10天 慢性病患可提前10天領藥

中央健保署提醒持有慢箋的民衆,若上次給藥天數的最後1天(藥吃完的日期),落在春節期間2023年1月20日至1月29日者,可提前自春節前10天,即2023年1月10日(含)起,回診請醫師處方給藥或領取下個月用藥。(資料照)

新春佳節將至,由於今年春節連假長達10天,許多醫療院所減少或停止門診、藥品調劑服務。爲避免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衆用藥中斷,中央健保署提醒持有慢箋的民衆,若上次給藥天數的最後1天(藥吃完的日期),落在春節期間2023年1月20日至1月29日者,可提前自春節前10天,即2023年1月10日(含)起,回診請醫師處方給藥或領取下個月用藥。

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的長期用藥處方箋,目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效期,是依醫師實際處方給藥的日數計算,最多90天,並分次調劑,每次給30天以內的用藥量。

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民衆,必須於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纔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個月的用藥。因應2023年春節假期,健保署援例放寬規定,提醒民衆記得提前領藥,避免中斷用藥,安心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