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冬季觀光 澎湖將發遊客消費券

澎湖副縣長林皆興指出,爲了促進淡季的觀光,今年11月21日起至明年2日10日到澎湖的遊客,只要符合兌換資格,都能獲得冬遊澎湖觀光遊客消費券,希望能提振澎湖淡季觀光。

凡於活動期間抵澎旅遊遊客(限非澎湖籍)憑機票、船票擇一或出示其他運輸工具入境證明,加上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本國籍)、護照正本(非本國籍),以及提供2晚住宿發票或證明(合法旅館、合法民宿發票或收據),至兌換地點澎(湖海洋地質公園中心、馬公機場),即可每人兌換1100元觀光遊客消費券。

若只有1晚住宿發票或證明,可至兌換地點即可每人兌換500元觀光遊客消費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