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提名人對死刑表態!他肯定「勇氣」:僅張文貞沒答

立法院10日進行司法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資格審查,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前往備詢。(姚志平攝)

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左)與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右)。(國會頻道)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10日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民衆黨立委黃國昌質疑,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是唯一一個被提名人,沒有針對死刑存廢的問卷回答問題的,其他人不管立場爲何起碼有面對問題的勇氣;對於死刑立場,張文貞強調,他的想法就是尊重憲法法庭裁判,除了這以外不能表示任何意見。

黃國昌先是質疑,民衆黨團9月23日就送出問卷,請大法官被提名人依據甫三讀通過的立院職權行使法回答問卷,當時憲法法庭還未作出判決,任何法律在憲法法庭宣告違憲之前是否都該爲有效法律?都該遵守?請問爲什麼張文貞都沒有回覆?

張文貞表示,本來按照條文確實應該回復問卷,但是當時在討論時,考慮到憲法法庭在做程序裁定跟實體決定,相關可能會宣告違憲條文可能不一樣,並不受前面主張裁定的拘束。

黃國昌質疑,法律還沒被宣告違憲前都應該要遵守,爲何大法官被提名人可以不遵守?有特權?張文貞說,「並沒有,也不應該」;黃國昌續質疑,當時被提名人還說要等立院確定議程才願意回覆問卷,這根本是增加法律沒有的要件,還沒就任大法官就超越法律之上?大法官有超越法律的權力?張表示,「當然沒有。」

黃國昌也批評,憲法判決結果出來後,第二次又送問卷給被提名人,結果是審查前一天才收到回覆,考驗立委閱讀力跟時間;他特別質疑,其中有關死刑存廢的問題,張文貞在問卷中的回答竟是「因爲被提名,不宜表示意見」,黃質疑,人民無權知道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對死刑的想法?

張文貞迴應,對這議題想法就是尊重憲法法庭裁判,除了這以外不能表示任何意見,憲法法庭已經宣告死刑爲合憲。

黃國昌接着問,「你知道所有被提名人中,有幾個人沒回答這題?」張文貞說,「每個人都是獨立行使的,我也不應該知道」,黃國昌說,「只有你一個人!」其他被提名人,寫多寫少一回事,起碼展現勇氣,展現面對問題的勇氣。

黃國昌表示,死刑存廢在臺灣社會有高度爭議,對憲法法庭判決有不滿,但感動的是有被提名人,明知他的見解不是受多數人接受的見解,他們還是勇敢具體回答,即便他未必贊成他們抱持的憲法立場跟解釋,仍佩服人家勇氣,不迴避人權問題,大法官不就要有這樣的道德勇氣?有勇氣面對困難的人權問題,向社會表達心裡怎麼想的,張文貞採取這樣迴避問題態度,「讓我非常非常失望」,如果認爲一旦被提名都不適合回答的話,難道其他回答的人都做了不適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