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支持同性婚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圖)19日表示,本於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他支持同性婚姻,基於人性尊嚴,他絕對維護任何人對其性傾向之認同;傳統文化應與時俱進,不得有悖憲法價值。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05年10月19日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今天表示,本於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他支持同性婚姻,基於人性尊嚴,他絕對維護任何人對其性傾向之認同;傳統文化應與時俱進,不得有悖憲法價值。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下午進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行使同意權詢問。

詹森林在口頭說明時表示,有關性別平等議題,他除了支持同性婚姻外,對於女子在祭祀公業相關權利保障上,應與男子相同;他也表示,支持通姦除罪化。

另外,詹森林說,他贊成終局廢除死刑,至於配套措施,加強死者家屬之保護,尤其是心靈撫慰,最爲首要;完善之替代死刑刑罰,也是不可或缺的。

詹森林目前爲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併兼任院長,以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爲教學及研究之專注領域,對於民事相關的國家賠償法、信託法等,也有興趣研究。105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