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搞權錢交易,廣東省汕頭市原市長鄭劍戈被公訴

正義網記者10月23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廣東省汕頭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鄭劍戈(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江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鄭劍戈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江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鄭劍戈利用擔任廣東省湛江市麻章區麻章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湛江市麻章區委常委,肇慶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肇慶新區黨工委書記,汕頭市市長,廣東省人大農村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項目推進、職務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鄭劍戈 資料圖

在省委巡視工作結束後被查

班子成員多人落馬

公開資料顯示,鄭劍戈,男,漢族,1964年6月生,廣東茂名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中央黨校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

鄭劍戈早年在廣東湛江工作,曾任湛江市麻章區區長、區委書記。2008年10月,鄭劍戈轉任肇慶市副市長,後兼任肇慶市公安局局長。2015年9月,鄭劍戈躋身肇慶市委常委,併兼任肇慶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7年8月,鄭劍戈出任汕頭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2021年1月16日,汕頭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鄭劍戈辭去汕頭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此後,鄭劍戈擔任廣東省十三屆人大農村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至2023年1月卸任。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2023年11月30日,廣東省委第四巡視組巡視汕頭市工作動員會召開,巡視工作持續2個月左右。鄭劍戈在此輪巡視工作結束後,於2024年4月2日被查。

在鄭劍戈擔任汕頭市市長期間,與其搭班的市委書記方利旭也已落馬。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年2月25日消息,廣東省貿促會黨組書記、會長方利旭接受審查調查。此外,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同年7月10日消息,廣州航海學院黨委副書記孫光輝被查。孫光輝曾長期在汕頭工作,與方利旭、鄭劍戈共事期間,任職汕頭市委副書記,同爲市委班子成員。

大搞權錢交易

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8月26日消息,鄭劍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鄭劍戈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長期違規收受禮金;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項目推進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鄭劍戈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鄭劍戈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ID:JCRB_ZYW)作者:王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