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演唱會差臨門一腳?消安基金會: 7/8邀遠雄開會

臺北市大巨蛋經內政部回函確認,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127條規定,消安基金會表示,預計7月8日邀集遠雄針對送審資料開會討論。(劉瑋晴攝)

臺北市體育局長王泓翔4日證實,經內政部7月1日回函指出,大巨蛋爲體育場館,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127條規定,待遠雄通過消防安全驗證並程序完備後,未來若要舉辦演唱會,即可將安全驗證相關佐證資料送交體育局,對此消安基金會迴應,預計7月8日邀集遠雄針對送審資料開會討論。

王泓翔表示,遠雄巨蛋公司現正進行消防安全避難驗證程序,待通過驗證並程序完備後,未來若要舉辦演唱會,即可將安全驗證相關佐證資料送交體育局,後續將依大型活動羣聚自治條例召開跨局處會議審查,確認安全無虞後就可舉辦。

消安基金會執行長陳文龍說明,上週遠雄送來資料後已交給委員審視,將把委員對報告書的初步意見,整理完畢後發函給遠雄,預計7月8日邀集遠雄開會。若一切順利,就會到球場審查驗證智慧消防編組的應變能力,但時程牽涉到開會討論狀況及驗證是否與否,何時會完成還未可知。

遠雄副總經理楊舜欽表示,已將消防安全驗證資料送至消安基金會審查,細節很多審查也需要時間,不確定何時會審查完畢,這段期間確實有活動公司來了解辦非體育賽事的可能,原則還是要尊重審查單位,一切需等審查通過,纔會有下一步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