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車門坐進去「摸2小時」 笨賊慘遭活逮要蹲半年苦牢

今年8月在基隆市七堵區有竊嫌偷車,但搞了兩小時都沒能發動車子,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將魏姓竊嫌依竊盜未遂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張志康攝)

基隆市七堵區今年8月發生一起汽車竊案,有多項竊盜及恐嚇取財前科的45歲魏姓男子,8月19日晚間9時許,發現停放在路邊的車輛車門沒上鎖,就坐進車內想偷車。但學藝不精,一直摸到晚間11時許還沒能發動車輛,被巡邏員警發現逮個正着。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審結,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魏男今年8月19日晚間9時許,行經基隆市七堵區某路段時,發現停放在路邊屬於田姓女車主的汽車,車門沒有上鎖,就打開車門意圖將車輛偷走。不過魏男在車子裡東摸摸、西找找,搞了兩個多小時,都無法將田女的車子發動起來開走。

一直到晚間11時50分左右,七堵分局的員警巡邏經過時,發現魏男在田女的車子副駕駛座上行跡可疑,就上前盤查,發現魏男不是車主,便將其帶回派出所偵訊,並移送法辦。

魏男在地檢署調查時表示,他坐進車內的確打算想要啓動車輛,但他認爲,他手中沒有車鑰匙,因此否認自己偷車。經檢察官偵訊過後,依涉犯《刑法》竊盜未遂罪提起公訴。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認爲,魏男已着手竊取被害人之財物,雖然不遂,但已經觸犯了《刑法》第320條第3項、第1項之竊盜未遂罪。考量魏男已有多項竊盜、恐嚇取財得利等前科,已屬累犯,判處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