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步道2個月捕蛇5百多條 盧秀燕:隨便放生罰10萬
▲盧秀燕呼籲民衆不要隨便放生,以免受罰。(圖/記者鄧木卿攝)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大坑步道是中部地區知名景點,日前有民衆健行時竟在步道旁遇上眼鏡蛇,引發民衆恐慌,市長盧秀燕4日在市政會議上表示,一下子出現這麼多蛇,很可能有人刻意放生,因此要求委外單位加強巡查捕捉外,更呼籲民衆沒有申請即放生,恐面臨開罰後果。
盧秀燕表示,最近大坑地區蛇只突然暴增,造成附近居民及登山客安全疑慮,除了天氣炎熱因素之外,若是有人爲刻意放生,未向農業局提出申請,將依法開罰,並呼籲民衆積極舉報,小心防範。
農業局長蔡精強說,市府2012年10月22日已公佈施行「臺中市放生保育自治條例」,今年放生申請案件截至目前有6件,1件是放生「鱸鰻」,地點在筏子溪,另外5件爲宗教團體申請魚苗放流,至今尚無開罰案件,根據第九條規定,任何人未經申請許可的放生行爲,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蔡精強補充說明,今年至5月底爲止,捕蜂捉蛇的通報案件約1305件,市府自3月起委託廠商捕蛇,截至4月底,總計捕捉蛇只數量約559條,包括臭青公、眼鏡蛇及黑眉錦蛇,去年同期消防局蛇類案件通報量,3月份205件,4月份66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