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寮重劃拆遷釀悲劇 臺居盟21日陳情高市府:保障使用權

高雄市地政局於15日出動怪手拆舊大寮區影七路住宅,發現1名男子死於屋內,門上還寫着詛咒字句。(資料照/洪靖宜攝)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於10月15日在執行大寮區第81期市地重劃區地上物拆除作業時,發現61歲李姓男子在屋內輕生的悲劇,死者留下遺書及表明反對拆遷,並在其住屋的大門及牆壁上都寫下極爲悲憤的文字。臺灣居住正義關懷聯盟直批,對此高市府地政局對外雖表示遺憾,但也強調拆遷補償費救濟金已分2次發放,以此來合理化及正當化其拆除作業。臺居盟21日將在高市府四維行政中心陳情,主張立即停止地上物拆除作業。

臺灣居住正義關懷聯盟17日發文提到,上星期不幸發生了一件讓人非常難過的憾事,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於10月15日在執行大寮區第81期市地重劃區地上物拆除作業時,發現61歲李姓男子在屋內輕生的悲劇,死者留下遺書及表明反對拆遷,並在其住屋的大門及牆壁上都寫下極爲悲憤的文字。對此高市府地政局對外雖表示遺憾,但也強調拆遷補償費救濟金已分2次發放,以此來合理化及正當化其拆除作業。

臺居盟直言,對此除了深感難過與遺憾外,同時也無法苟同高市府地政局的說詞,因爲這是國民基本人權的嚴肅課題,而不是拆遷補償費救濟金是否發放的課題。須知我國已正式簽署兩人權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並每4年來臺審查我國是否有落實國際人權公約。

臺居盟指出,該委員會於2017年1月20日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在「住房與土地權」部分,其第37點明示:審查委員會關切中華民國(臺灣)經濟政策的冒進,正指向一種對住房及土地危機的「市場化」解決方案,導致缺乏可取得及可負擔的住房,以及對住房、財產及土地的投機炒作。審查委員會觀察到一種使得「財產權」凌駕於「適足住房與土地權」的國家體制已然浮現。審查委員會建議中華民國(臺灣)的住房與土地體制應轉換方向,而與其對國際人權的承諾相符;包括聚焦在使用權保障(security of tenure),以及保護免於迫遷及驅離。

臺居盟強調,這表示國人所應獲得保障的居住權除了「財產權」之外,也包括了「使用權」,即此重劃區內雖多爲國軍眷村,眷戶們雖未擁有土地所有權,但是在保障基本人權的考量下,其土地使用權也應該獲得保障,絕不應因爲其未擁有土地所有權就可以用「拆遷補償費救濟金」的發放來任意剝奪其居住權。該國際審查委員會在2022年審查時再度重申這個重要主張,惜高市府地政局迄今卻依舊予以忽視。

臺居盟表示,爲了落實高雄市政府履行國際人權公約的義務,臺居盟與高雄市第81期市地重劃區受迫遷居民緊急召開此次陳情記者會,嚴正呼籲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應立即停止所有地上物拆除作業,並且不得用眷戶已領取10-20萬元不等的拆遷補償費救濟金來進行強拆,後續並應與國軍眷戶們進行公平公開的誠意溝通,以此來解決彼等居住權受到迫害的基本人權議題。

「只批臺北查街友,不聞高雄迫遷死?」作家「漂浪島嶼」20日轉發此訊息,他感嘆「低端人口有兩種,一種是人生不順,不由得流落街頭;一種是政商逼迫,有房變迫遷失家。迫遷,已經逼死好多人,憐憫少見,羞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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