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鄰居噪音引嫌隙 她「這樣做」遭對方提告罰錢

高雄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

王姓女子和何姓女子同住高雄某棟大樓,但過去雙方就曾因爲噪音問題,存有嫌隙,未料去年國慶日,王女竟拿着強力膠灌入何女家的門鎖,不僅無法開門,還得請師傅來修復,何女氣得報警提告,雙方對簿公堂,由於遲遲無法達成和解,法官依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可易服勞役。

檢警調查,王姓女子和何姓女子爲同棟大樓住戶,但過去因噪音問題,雙方存有嫌隙多時,未料去年10月10日晚間,王女竟拿着強力膠,灌入何女家的門鎖,直到回家打不開門,門也因此損壞,還得花約2000元請人來修復,何女氣得報警處理。

高雄法院審理時,王女坦承犯行,法官認爲,雙方爲鄰居關係,王竟恣意持強力膠毀損住家門鎖,顯然未尊重他人財產法益,且雙方仍沒有達成調解,依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罰金新臺幣1萬元,可易服勞役,則強力膠也沒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