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零食「蠟瓶糖」有健康疑慮 高市專案查獲不法販售4家
中國零食「蠟瓶糖」在市面販售,因非法輸入及成分對人體有健康疑慮,高市衛生局啓動蠟瓶糖稽查專案,查獲不法販售4家,也檢出1件蠟瓶糖甜味劑與規定不符,依法裁罰並令下架銷燬。
中國零食「蠟瓶糖」色彩繽紛,加上多種可愛造型,最近在市面上大量販售,由於非法輸入及成分對人體具有健康疑慮,高雄市衛生局自9月18日起啓動「蠟瓶糖」稽查專案,到夜市觀光商場、老街、賣場、雜貨店等商家查覈。
衛生局今天發佈新聞稿說明,此次專案共查覈243家,查獲4家不合格,依法處辦;另抽驗蠟瓶糖、果町、軟糖、泡泡糖、口香糖等進口糖果共12件,1件蠟瓶糖檢出甜味劑與規定不符,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令限改下架銷燬。
另外,還有2件軟糖分別檢出甜味劑及防腐劑與規定不符,衛生局表示,將移請來源商所轄的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法辦理。
衛生局查獲4家不合格分別位於仁武八卦夜市、大社夜市,現場查獲業者有販售蠟瓶糖情形;另外,於左營瑞豐夜市及一處實體店面發現有來路不明、未經覈准進口、無繁體中文標示的的中國食品。
衛生局表示,將持續於夜市、實體店面及網路等通路查覈,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也提醒民衆,採購食品應注意完整包裝食品是否有繁體中文標示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有效日期、營養標示等資訊。
衛生局表示,民衆若買到問題產品,應立即向各地方衛生局檢舉;若有消費或爭議問題,可撥打消費者專線1950,以協助洽業者協調。
衛生局指出,業者如販售未完整標示或未經完成輸入食品查驗程序的食品且拒不提供來源商,依食安法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另外,依法食品添加物的品名、規格及使用範圍、標準限量須符合中央規定,違者命限期改正,屆期未改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市民若發現網路平臺或實體店面販售違法產品,可向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