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歌手持毒通緝躲旅館遭逮 判刑3個月

大馬歌手丘沁偉被依毒品等罪嫌移送法辦。(本報資料照片)

曾被前北市議員楊實秋兒子指控企圖性侵的馬來西亞籍31歲歌手丘沁偉,因涉嫌毒品案遭檢方起訴,臺北地方法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二級毒品罪判處3月徒刑,可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丘沁偉自稱是「熊界天菜」、「暖聲熊男」,2009年來臺念大學,因《我們回家,好嗎》一曲在網路上爆紅,不料,走紅後是非官司不斷,陸續遭人指控借錢拍MV、錄製專輯,事後卻發現都是騙人的,丘積欠不少債務。

丘男曾因持有毒品遭警方查獲,還被前議員楊實秋兒子指控他在交友軟體假冒女生,企圖誘拐楊到旅館性侵,所幸楊極力反抗纔沒有得逞。

今年6月他躲進北市1家旅館,卻因住宿費和業者起衝突,警方獲報到場盤查,發現他涉嫌吸食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他認罪,臺北地檢署將他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臺北地院審酌丘男告曾因施用毒品經觀察勒戒及判處罪刑後,仍未能戒斷其施用毒品之惡習,一再施用,足見其陷溺已深,考量他坦承犯行,態度尚佳,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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