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訕酒醉正妹共赴摩鐵反被懷疑撿屍 獲不起訴理由曝

臺北地檢署。(資料照)

高姓男子前年在北市東區搭訕1名酒醉正妹後,共搭小黃到摩鐵,但正妹驚醒在途中用IG向熟識的警察求援,警察查出運將電話,請運將將車開到派出所,女子下車即提告高男強制罪,檢察官調查,當時是高男先坐進計程車內,女子上車時並未受強暴脅迫,29日不起訴高男。

正妹控稱,2020年12月間她與友人聚餐飲酒後返家,在東區路上被完全不認識的高男搭訕,等她回神後,發現自己在計程車上,身邊坐着陌生的高男,趕緊用IG聯繫警察友人。

員警致電運將,要他馬上把車子開到派出所,正妹下車後報警,警方懷疑高男意圖撿屍,但高男矢口否認,辯稱對方意識清楚,是自願跟他一起去開房間的。

正妹控告高男逼她上車,涉嫌強制罪,但檢方認爲,高男在路邊並未與女子有密切的肢體接觸,甚至是高男先上計程車後,女子纔跟着坐進後座,看不出女子有受到強暴脅迫情況,高男罪嫌不足,將高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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