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桃坪土資場有條件通過…自救會遺憾 苗縣府盼創造多贏
苗栗縣大桃坪土石資源場開發案今天非都大會審議有條件同意申請,自救會到縣府陳情抗議衝擊觀光、污染環境。記者範榮達/攝影
苗栗縣大桃坪土石資源場開發案,今天在自救會陳情抗議衝擊觀光、污染環境之虞聲音中,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大會今天有條件通過同意申請,頭屋鄉明德村長謝文達表示遺憾,將持續監督業者落實允諾事項,減少影響地方到最低程度。
縣府指出,大桃坪土資場通過同意申請,第二階段業者3個月內檢具使用地計劃,向縣府申請許可審議通過,再提送內政部國土署協審覈發許可,未來將嚴格要求開發單位,達成生態保育、合法管理營建剩餘土石方,及回饋鄉里多贏局面。
大桃坪土資場案,基地在造橋鄉大龍村26公頃多,其中填埋區約12.4公頃,佔47.35%,國土保安用地(生態綠地及緩衝綠帶)面積約13.公頃,佔49.9%,填埋完成封場後,僅做爲造林使用,業者並承租東側約10公頃,做爲10年生態補償,今天非都審議大會審查。
地方反大桃坪土資場自救會到縣府陳情抗議,謝文達、大龍村長盧鬆源,及頭屋鄉民代表會主席塗金臺、縣議員曾玟學等人先後發言反對,他們說,土資場砂石車進出道路在明德水庫北岸道路(縣道126線),縣府正建置環湖自行車,路線有重疊,影響居民遊客安全,且沙塵、廢氣等污染環境,希望縣府另覓地點,公辦民營土資場,解決廢土問題。
今天大會審議有條件同意大桃坪土資場申請案,業者承諾事項包括填埋完成後僅供造林使用,不會在土地再利用行爲; 週一至週五營運,國定假日與連續假期,或大型觀光活動時停止營運。
此外,業者在運輸動線之重要節點,加派管制人員及措施,收容以苗栗縣內營建剩餘土石方,及水庫淤泥爲主,提撥一定金額供作鄉里與社區公益活動使用,相關職缺優先聘用居民。
苗栗縣大桃坪土石資源場開發案今天非都大會審議有條件同意申請,自救會到縣府陳情抗議衝擊觀光、污染環境。記者範榮達/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