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經營權之爭!公司派告「總統表哥」王光祥 敗訴確定

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遭大同公司控告妨害名譽,無罪確定。(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股票上市公司大同公司經營權爭奪戰越演越烈。公司於2017年5月間改選董監事時,公司派對市場股東宣戰,對市場派金主綽號總統表哥」的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提出妨害名譽的自訴,一審判決王光祥無罪,大同公司派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11日駁回上訴,王光祥無罪確定。

本案起因於大同公司市場派股東於2018年11月召開記者會指控大同公司派、前董事長林蔚山、林郭文豔夫婦等人,涉嫌賤賣臺北市仁愛路上的芙蓉大樓。其中王光祥更指出,公司派欺騙股東、睜眼說瞎話,說什麼賣掉芙蓉大樓是爲了投資建置臺南電廠,根本是騙人的;王光祥認爲改建芙蓉大樓帶來的效應遠比單純賣掉來得更大。

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豔隨即發表聲明迴應,強調一切過程符合規定、完全合法。大同公司也委請律師對王光祥提出自訴,控告他涉嫌加重誹謗罪。一審法院審理後,判決王光祥無罪。大同公司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11日宣判高院駁回大同公司的上訴,仍維持一審認定的王光祥無罪,全案就此確定。此外,大同公司經營權之爭仍有後續,王光祥在4月17日上午11點多,收到一名男子送來的牛皮紙袋,打開一看,裡頭竟然是2顆子彈!王光祥報警警方日前逮捕2名男子,其中主嫌黎姓男子供稱,在電視上看到王光祥涉入經營糾紛,纔會憤而送子彈給教訓云云檢警不敢大意,將黎男聲請羈押獲准,目前逐步釐清案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