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詐越打越多!去年詐騙4萬件、財損88億6年新高 投資詐騙破3成
▲審計部報告。(圖/審計部提供)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近年來詐騙猖獗,根據審計部29日提出的決算報告,2018年至2023年間全般詐欺案件發生數及財損金額,均以去年度最高(分別爲3萬7984件、88億餘元),2023年度全般詐欺案件發生數前3大案類,依序爲投資詐欺1萬1719件(30.85%)、網路購物詐欺(含一般購物詐欺)8346件(21.97%)及解除分期付款詐欺6992件(18.41%),詐欺財損金額分別爲53億餘元、5億餘元及8億餘元,投資詐欺爲全般詐欺高發案類之首。
報告指出,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間全球高達25.5%人口被詐取金錢,損失總金額約1.02兆美元,相當於全球國內生產毛額(GDP)之1.05%,且較2021年損失之553億美元及2020年損失之478億美元,增加約19倍,顯示全球詐欺犯罪之威脅日趨嚴重。
而在國內方面,觀諸2020至2021年間新冠疫情爆發,促成疫情期間居家上網宅經濟普及,增加詐欺集團藉由電信網路管道橫行犯罪成功之機會;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2018年至2023年間全般詐欺案件發生數及財損金額,均以去年度最高(分別爲3萬7984件、88億餘元),2023年度全般詐欺案件發生數前3大案類,依序爲投資詐欺1萬1719件(30.85%)、網路購物詐欺(含一般購物詐欺)8346件(21.97%)及解除分期付款詐欺6992件(18.41%),詐欺財損金額分別爲53億餘元、5億餘元及8億餘元,投資詐欺爲全般詐欺高發案類之首。
政府爲有效打擊詐欺高發案類,於今年陸續修正公佈中華民國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人口販運防制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嚴懲深僞詐騙、私行拘禁及人口販運,並加重詐欺罰則,強化網路平臺落實投資廣告實名制。
另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其中「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賦予執法機關透過正當程序,運用科技偵查工具加強執法之依據,「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將新興洗錢犯罪手法入刑化,以符合國際規範要求,強化偵查辦案之法源依據。
根據報告顯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按識詐、堵詐、阻詐及懲詐等4大面向,計19項策略、57項行動方案推動打擊詐欺工作,並訂有10項分項指標。截至2023年底止,計劃執行成效,包括:宣導觸及3億餘人次、全般攔阻及圈存93.79億元、查獲電信詐欺集團數2011件等。
審計部指出,近年詐欺犯罪者不斷變換詐騙手法及管道,惟防詐宣導系以觸及人數作爲績效指標,尚難客觀反映民衆識詐意識提升程度;另高齡被害人數增加,又其被害方式以投資詐欺最多,然部分文宣採取之宣傳管道系以網路媒體爲主,雖與現今網路普及多數年輕族羣獲取資訊之方式契合,惟未考量高齡者獲取資訊管道之偏好。
於打詐政策整體層面,審計部指出4點,第一、行政院爲有效打擊詐欺,訂頒新世代打擊詐欺行動綱領1.5版,透過公私合作全力打詐,復爲因應詐欺案件發生數及財損金額仍居高不下,已提出打詐新4法,各方對於打詐事務亦有期許建議,允宜持續整合資源、堅實法制基礎及優化執行策略。
依行政院打擊詐欺辦公室統計,去年度詐欺案件發生數3萬7984件,較前年2萬9509件增加8475件(28.72%),財損金額88億餘元,較2022年度之73億餘元增加15億餘元(21.17%),詐欺案件發生數及財損金額仍持續增加;另行政院結合各部會檢視我國現行法規,並參考外國立法例,研擬「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上開打詐新4法已於今年日經行政院院會通過。
二、投資詐欺案件數及金額快速成長,已居全般詐欺案件類型之冠,政府已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因應,增訂投資廣告實名制及移除違規廣告之規定,惟實務執行仍面臨冒名刊登、移除後重復刊登情形嚴重、境外公司廣告源頭管制不易等問題,允宜研謀加速推動打詐專法立法進程,並預爲籌謀分工機制。
三、政府致力辦理識詐教育宣導,去年度總觸及3億餘人次並已超逾年度目標值,鑑於詐騙態樣繁多且犯罪手法推陳出新,爲期賡續提升國民防詐知能,允宜研謀評估分析民衆識詐能力建構情形,持續運用多元管道,落實分齡分衆宣導方式,並協助解決基層員警宣導業務繁重問題。
四、法務部成立打擊跨境詐騙犯罪跨部會平臺會議,與多國洽籤司法互助協定,已首度成功引渡在外涉跨境電信詐欺案國人返臺受審,惟囿於境外證據能力不足或取證不易,不利遂行後續追訴及審判作業,允宜研謀改善,以確保國家刑罰有效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