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兼任教師比例失衡無配套 教育部遭糾正

監察院。(趙婉淳攝)

監委張菊芳、林國明、賴鼎銘等人調查發現,大專校院兼任、專任教師人力逼近1比1,部分私校兼任教師甚至高達8成,但教育部既無總量或合理調整機制,且整體監督機制及因應作爲顯然不足,核有重大違失,糾正教育部;另針對逾7成私校的鐘點費落後公立大學,甚有長達近28年未予調整等權益事項,促請教育部檢討改進。

監委調查發現,全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109學年度爲4萬2360人,近20年漲幅達56%,同期間專任教師數漲幅僅2.33%;而107年至109年學年大專校院兼任教師佔教師總人數的比例爲47.23%、47.71%及48.04%,兼任、專任教師逼近1:1。

監委表示,其中,過半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佔比達5成以上,部分私校甚高達8成以上,已然成爲教學現場主力;但教育部長期將兼任教師列計4比1折算生師比值,既無總量或合理調整機制,且整體監督機制及因應作爲顯然不足,實不利高教健全發展,核有重大違失。

監委說,專科以上兼任教師制度的主要目的,依法是因專業特殊性、產業實務經驗或實際教學等需求,因應課程所需投入額外的教學人力,或爲支援如藝術、戲劇類科及專任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的時數,屬於補充而非取代專任教師之性質。

監委指出,基於學生受教權優先考量前提下,教育部遲至監察院詢問後,才清查兼任教師及特殊領域人力比逾法定1/3或1/2以上的科系所,然任職期間適法性及合理性未明。

監委表示,實務上面臨部分私校以兼任教師教授非特殊類科的必修課程及共同科目等不合理情事,或爲降低經營成本,疑似控留編制內員額等情形,顯難謂符合兼任教師的法定目的,均不利高教健全發展,教育部相關督導作爲及具體配套措施闕如,確有重大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