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只給10月薪被監院糾正 南市議員批市長慣老闆
臺南市議會不分黨派議員替全市代理教師爭取權益。(洪榮志攝)
臺南市等13個縣市政府因未能給足代理教師完整1年聘期的薪水被監察院糾正,臺南市議會不分黨派8名議員17日批評「市長毋通變慣老闆」,除替只領10月個薪水的代理教師,爭取完整聘期13.5個月的薪水外,也要求現行各校代理教師員額管控比率從8%降爲5%。市府教育局允諾將向中央反應代理教師的薪水問題,也將設法降低員額管控比率。
無黨籍許又仁及周奕齊、時代力量林易瑩、國民黨李中岑與林美燕,以及民進黨陳怡珍、周麗津、沈震東等8名議員,今天共同舉行記者會指出,教育部控管正式教師員額,長期推動代理教師,目前全國有3萬2000名代理教師,佔全體教師17%。但因中央沒有明確規定,各縣市代理教師的聘期不一,絕大多數只給10個月聘期,造成衆多代理教師暑假沒有薪水,也沒有勞健保。
議員們表示,監察院認爲教育部對代理教師的政策,嚴重戕害代理教師的工作權益,也影響學生受教權益,悖離代理教師的設置目的,今年7月提出糾正。其中,臺南市等13個縣市因未能給予代理教師完整的1年聘期薪水,也被列入糾正。
議員們認爲,近幾年市府增加福利支出毫不手軟,但卻以財政不寬裕、排擠教育支出等理由,拒絕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的薪水。教育部補助市府的代理教師薪水爲每人每年65萬元,以110學年度全市1246名代理教師來看,市府僅發放10個月薪水,還剩餘200多萬元,不僅應該完整發放聘期13.5個月的薪水,現行的員額管控也應從8%降爲5%。
與會的教育局主任秘書楊智雄迴應說,對於代理教師的薪水問題,將發函向中央反映;至於代理教師的員額管控比率,也會努力設法降低。
事後,教育局補充說,代理教師聘期及薪資已逐年爭取改善,並採覈實發給的原則,只要學校暑假期間有請代理教師到校都發給薪資;對於兼行政職務的代理教師,則因暑假皆須到校上班,從111學年度起也將核給全年聘期與薪資。
針對議員建議暑假期間未到校的代理教師全部發給年薪的提議,教育局預估,每年需再增加1.2億元人事費,未來會持續爭取。
教育局還表示,全市國中小每班教師員額編制,都依規定督導各校落實員額控留比率不超過8%爲原則,並在符合學校實際授課需求下,將專任員額改聘代理教師、兼任、代課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輔助教學工作人員,希望兼顧教學品質,並避免教師因減班超額影響工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