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渡船頭燈杆 說明會談去留
新北市文化局2023年4月公告登錄「淡水渡船頭燈杆」爲歷史建築,捷運局12日舉辦「淡水渡船頭燈杆修復或再利用計劃說明會」。(陳慰慈攝)
新北市「淡水渡船頭燈杆」擁有逾70年曆史,被登錄爲歷史建築,因位處淡海輕軌藍海線第二期行經路線,依法可遷移保存,捷運局依文資審議規定今(12日)舉辦「淡水渡船頭燈杆修復或再利用計劃說明會」,在地民團則堅持應原地保留。至於是否遷移異地保存或修復再利用?捷運局強調,會傾聽地方聲音,依審議建議辦理。
「淡水渡船頭燈杆」佇立在淡水渡船頭,1951年設立時名爲「淡水港前導燈」,作爲船隻入港靠岸的指標,避免船隻誤航而擱淺,爲淡水河口地區代表性的建造物。
文化局指出,燈杆構造包括底座與上構,底座爲鋼筋混凝土構造,上構爲「A」字形,以角鋼與螺栓接合的桁架,由底向上兩段式縮小,爲外觀造型仍存的燈杆建造物,文化局經審議2023年4月將「淡水渡船頭燈杆」登錄爲歷史建築。
文化局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當文化資產建築無法現地保存的特殊狀況下,可採用遷移保存方式。「淡水渡船頭燈杆修復或再利用計劃」由捷運局辦理,有關文資保存及再利用方式,由該局舉辦說明會蒐集意見,並於修復再利用計劃中提出建議方案,提報文化局提送文資審議會審查通過後辦理,文化局將待收到捷運局提送修復或再利用計劃報告書後,再辦理相關審議程序。
捷運局指出,「淡水渡船頭燈杆」與淡海輕軌藍海線第二期路線重疊,因被登錄爲市定歷史建物,依照文資審議規定,提送修復再利用計劃審查,並依審查程序需先辦理說明會,接續再提送文化局覈定,將依覈定方案處理。
反輕軌進老街水岸行動聯盟則認爲,市府將「淡水渡船頭燈杆」登錄爲歷史建築的意圖就是想遷移,但其見證淡水港口的歷史發展,若遷移他處還有文資價值嗎?會維持當初爭取應列爲古蹟的一貫訴求,堅持原地保留。
淡海輕軌藍海線第二期路網全長3.32公里,共設6座車站,環保署2023年3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差異分析,內政部去年8月通過都市計劃變更作業,正提報內政部都委會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