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幼子、小姨子面前狠殺妻 冷血夫下場出爐

二審法官認定陳「未必故意殺人」撤銷改判14年6月徒刑,另民事判陳須賠償林母251萬餘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臺中市2022年間3月間發生1起狠夫殺妻命案,涉案陳姓兇嫌因與林姓妻子爲小孩撫養權爆發嚴重口角,陳當場持刀刺死林女,行兇逃逸2天后在北屯區1處寺廟內落網,陳辯稱當時僅想嚇唬妻,一審依殺人罪判14年8月徒刑,二審認定陳「未必故意殺人」撤銷改判14年6月徒刑,另民事判陳須賠償林母251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女當天跟妹妹一同騎車回北屯區住處拿物品,離去時陳嫌突然回家,2人疑因小孩撫養權爆發口角,陳嫌竟當着母親、幼子及小姨子面前,持刀刺向林女左胸後騎車逃逸,家人目擊慘案發生馬上報警,警方鍥而不捨追緝陳嫌,在案發後2天查獲陳嫌到案。

檢警調查,43歲陳嫌與37歲林姓妻子2人都是再婚,育有1子,陳嫌無業,先前都會到太太工作地點協助清潔工作,日前雙方因感情不睦分居,彼此輪流照顧4歲兒子。林女15日到陳男住處接兒子離開時,雙方在騎樓處發生口角衝突,陳嫌憤而持刀行兇。

案發後,警方積極緝兇,循線找到藏匿在北屯區1處興建中寺廟工地內的陳嫌,發現他躺在地板上,一旁備有棉被及超商食物等,熟睡中的陳嫌被叫醒時,見到大批警力,自動舉起雙手束手就擒。

陳辯稱,當時與林妻發生吵架,從車廂拿出摺疊刀原本只是想「想嚇唬她」,發現妻突然癱軟還幫其人工呼吸,才驚見妻子胸口流血,檢方將陳依殺人罪嫌起訴,一審依家暴殺人罪判14年8月徒刑。法官審酌當事人年邁還要照顧女兒遺留下來的3名子女,恐難維持生活,失去女兒打擊太大,判陳須賠其母251萬7868元。

二審認爲,陳嫌雖一刀致人於死,但與殘忍亂刀狂砍、凌遲分屍等手法仍屬有間,且陳有先協助CPR救治後才逃離現場;因陳迄今尚未與死者的母親、妹妹等家屬達成和解,行兇後又逃亡數天,犯後態度難稱良好,撤銷改依殺人罪判陳14年6月,褫奪公權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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