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泰新能源集團(00559)擬以“30並1”基準進行股份合併

智通財經APP訊,德泰新能源集團(00559)發佈公告,董事會建議實行股份合併,基準爲(i)每30股已發行及未發行每股面值爲0.05港元的現有股份將合併爲1股每股面值爲1.50港元的合併股份;及(ii)每30股已發行及未發行每股面值爲0.05港元的現有優先股將合併爲1股每股面值爲1.50港元的合併優先股。

緊隨股份合併生效後,公司已發行股本將會減少,方法爲:(a)抵銷公司已發行股本中因股份合併而產生的任何零碎股份,以將股份總數向下約整至整數;及(b)緊隨股本削減後,就每股合併股份及每股合併優先股註銷公司繳足股本1.45港元,使每股已發行新合併股份及每股已發行新合併優先股的面值由1.50港元減至0.05港元,因股本削減而產生的進賬額將轉入公司法所界定公司的繳入盈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