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學平|蘋果公司與FBI之間的未解“鎖事”

在對一個犯罪嫌疑人實施逮捕過程中,警察從嫌疑人的身上搜到了一部手機,他是否可以未經法院許可而直接查看手機中的短信或通訊記錄?在我們國家,警察可以如獲至寶、毫不猶豫的打開手機提取他們想要的任何信息。但在美國,這個爭議卻鬧上了聯邦最高法院。2014年6月25日,聯邦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罕見的一致性投票判定:除非遇到特別緊急的情況,否則警方若想查看嫌疑人手機中的內容,必須首先取得法院的許可。警察強制調查權力和公民個人隱私權利的爭議似乎結束了,不過美國政府和硅谷巨頭之間的爭議並沒到此結束。因爲如果嫌疑人手機設置了密碼,那麼警察可否申請法院強制生產商協助解鎖呢?2015年發生的另一起案例,再次把這個問題推向了輿論的浪尖。

2015年12月2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伯納迪諾郡發生一起槍擊事件,造成14人死亡,21人受傷。該起事件,被認爲是美國近3年來發生的最嚴重的槍擊事件之一。兩名製造槍案的疑犯分別是衛生局職員賽義德·法魯克和他的妻子,兩人隨後雙雙被警方擊斃。FBI警探在後期偵查中尋獲到了法魯克的一部iPhone5C手機,但卻因爲沒有密碼、不能解鎖而無法獲取手機內的信息。FBI認爲,手機內的信息對於調查槍擊案的行兇動機非常重要,要求蘋果公司提供特殊軟件協助解鎖。但蘋果公司幾乎未做過多考慮,就公開拒絕了FBI的請求。

調查人員發現,法魯克的iPhone5C手機設置了4位數密碼,可能的組合理論上有81萬個。更重要的是,這部手機配備了安全設計。一旦連續輸錯10次密碼,那麼手機內的信息有可能會全部自動清除。因此,FBI向法庭申請了兩項強制令,要求蘋果公司:第一,協助將法魯克的手機改爲無論輸入多少次錯誤密碼,都不會將手機內存資料銷燬;第二,協助取消在輸錯密碼後的時間等待,幫助節省調查人員的時間和精力。因爲根據iPhone5C手機的現有設計,連續5次輸錯密碼,需要等待1分鐘後才能繼續輸入。連續6次輸錯密碼則需等待5分鐘……以此類推。

和此前遭遇的數十次申請一樣,聯邦法院加州河濱地區法庭支持了FBI的請求。2016年情人節剛過,法官謝瑞•皮姆就發佈命令,要求蘋果公司提供解密軟件,幫助FBI調查法魯克的手機。然而這一次,蘋果公司選擇了拒絕服從法庭的命令。一方面,蘋果公司向法庭提交文件,要求法庭撤回命令,稱其違反美國憲法,譴責聯邦政府通過法院行使危險權力,實行對法律的無限解釋,並指美國政府此舉對數碼安全和隱私保護有深遠的影響;另一方面,蘋果公司正式向加州中部聯邦執法區法院提起上訴。

蘋果公司的舉動在全美引起軒然大波。除了普通民衆,連向來站在民權陣線一側的律師,也有人對此頗多不滿。一些律師指責,蘋果的加密政策對調查刑事犯罪構成了實質性障礙。甚至有人警告蘋果的做法將會加劇美國的恐怖主義風險。當時的兩位總統候選人特朗普和希拉里,也不得不對此事件做出正式表態。特朗普“旗幟非常鮮明”的表示,“100%支持法院”、“蘋果必須將手機解鎖”。希拉里則“圓滑”許多,僅表示,希望FBI和科技企業之間能夠加強合作,讓調查機構能夠掌握恐怖分子使用的加密技術。

眼看多數社會輿論並不站在自己一邊,蘋果展開了輿論反攻。蘋果首席執行官庫克在官方網站上發佈了一份《告客戶書》。庫克表示,“政府的要求將破壞蘋果幾十年來旨在保護客戶的安全機制,讓包括數千萬美國公民在內的客戶暴露在黑客和網絡犯罪分子的攻擊之下”。庫克警告說,如果政府能夠通過法令解鎖一臺iPhone手機,那就會有權入侵任何人的手機攫取數據。政府將能夠進一步侵犯公民隱私,並可以要求蘋果開發監控軟件,截取用戶的消息,訪問用戶的健康記錄或財務數據,跟蹤用戶的行蹤,甚至遠程調用用戶的麥克風或攝像頭。庫克強調,政府的要求將最終損害公民自由,蘋果反對此項法令的影響將遠超出當前的法律案件。庫克同時澄清,蘋果同樣爲“消逝的生命哀悼,同時也希望爲生活受到影響的人們聲張正義”。

輿論戰正酣,FBI卻向法庭撤回了申請。理由是,FBI通過第三方技術破解了這部手機。巧合的是,就在第二天,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庭法官在另外一宗販毒案件中,判決聯邦政府無權強制蘋果公司解鎖涉案手機。這是蘋果與美國政府就手機解鎖發生紛爭以來首次獲得來自地方法庭法官的支持。蘋果並沒有被這一連串的“勝利”衝昏頭腦,而是更加堅決的拿起法律武器,要求FBI公開破解法魯克手機的方法。而在蘋果之外,衆多硅谷巨擘都與美國政府存在着爭端:他們通常以“有保護用戶隱私的承諾”拒絕幫助政府獲取用戶私人信息。截止今天,如何在政府調查需要和隱私權保護之間取得平衡仍是美國社會亟待解決的問題。

十幾年前,馮小剛的電影《手機》紅遍大江南北。劇中主人公的一句臺詞至今令人記憶猶新:“再這樣下去,你們的手機就不是手機了。是什麼呀?手雷”。電影《手機》描述的還只是2G通信時代,除了通話和發短信,那時手機的功能與現在幾乎不可比擬。如今隨着智能手機功能的日益強大和普及,個人隱私越來越向手機等智能終端集中。過去將住宅視爲個人隱私的堡壘,如今智能手機中的個人隱私甚至比住宅還要多。如果我們的立法和司法不能敏銳的洞察到這一現實和趨勢,那麼我們的個人隱私在法律保護上就留下了巨大的缺口。正因爲如此,大洋彼岸的這些法律論爭並非與我們無關,我們也不能只是充當看客。在智能手機時代裡,我們的關切與他們並無二致,一點也不比他們少。[原載於《方圓》雜誌2016年第23期“衡平法理”專欄。如若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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