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互換便利操作啓動:將不少於500億元,形成40家備選機構池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唐婧 北京報道2024年12月31日午間,中國人民銀行公告,爲支持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將於近期開展第二次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SFISF)操作,互換期限1年,可視情展期,面向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保險公司開展操作,互換費率由參與機構招投標確定。即日起接受機構申報。

同日,證監會發布消息,前期,證監會會同中國人民銀行開展了證券、基金公司互換便利首次操作,操作金額500億元,20家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參與投標。工具實施以來,相關機構積極開展互換便利操作,根據市場情況穩步融資、投資,截至目前首批操作已全部落地,實際投放超過90%,發揮了互換便利工具維護資本市場穩定運行的積極作用。

2024年10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開展了首次互換便利操作,規模500億元。另據央行主管報紙《金融時報》消息,截至年末,上述500億元已基本用完,市場反映良好。參與首次操作的有20家證券、基金公司,第二次操作還將新增多家證券、基金公司及5家頭部保險機構,預計第二次操作量將不少於500億元。

證監會披露,爲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全國金融系統工作會議要求,相關機構積極申請,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在首批20家參與機構基礎上,根據分類評價、合規風控等條件增選了20家參與機構,形成40家備選機構池。每批次操作時,根據意向參與規模篩選出20家左右的機構參與人民銀行招標操作。

“目前,第二次互換便利操作的各項準備工作就緒,2024年12月31日開始操作。中國證監會要求相關機構充分發揮專業投資能力,加強合規風控管理,有效發揮穩股市貨幣政策工具功能,加強和改善市場預期管理,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證監會進一步表示。

2024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在2024金融街論壇年會上指出,人民銀行會同證監會制定了助力支持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的兩項工具,一項是創設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另一項是創設股票回購、增持專項再貸款。這兩項工具體現了中央銀行維護金融穩定職能的拓展和新的探索。人民銀行將與證監會合作,在實踐中逐步完善,探索常態化的制度安排。

提升機構資金獲取和股票增持能力

日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探索拓展中央銀行宏觀審慎與金融穩定功能,創新金融工具,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對此,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李揚近日表示,這意味着,中央銀行必須與時俱進,把資產價格穩定納入自己的調控視野。近期,中國人民銀行創設首期規模5000億元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提升機構的資金獲取能力和股票增持能力,支持資本市場發展。“中央銀行不能聽任資本市場下瀉,但肯定也不能直接下場,互換便利就是這樣一種創新金融工具。”

此前,在2024年9月24日的國新辦發佈會上,潘功勝表示,將創設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支持資本市場,“互換便利”爲其中一項。2024年10月18日,央行公告創設了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互換便利支持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以債券、股票ETF、滬深300成分股等資產爲抵押,從央行換入國債、央行票據等高等級流動性資產。通過這項工具獲取的資金只能投向資本市場,用於股票、股票ETF的投資和做市。2024年10月21日,爲更好發揮證券基金機構穩市作用,央行開展了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首次操作,首次操作金額500億元。

中國銀行研究院中國金融團隊主管李佩珈認爲,SFISF操作有助於緩解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相關機構的籌資壓力。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參與首次投標的17家證券公司所持有的A股市值佔全部券商持股市值的90%以上。大部分證券公司存在籌資壓力。根據各證券公司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除東方財富證券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爲正值外,其餘16家證券公司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均爲負值。SFISF首次操作金額爲500億元,能夠在很大程度上緩解證券、基金公司等中標機構的籌資壓力。

李佩珈還稱,SFISF操作有助於促進證券行業提高自營業務水平,迅速發揮市場帶動作用。代客投資的各類基金、券商集合理財與保險資管產品要真正運用SFISF獲取流動性並投入股票市場,還需要完善一定的補充機制,以明確機構與客戶間涉及SFISF業務的權責利關係。而券商自營業務落地SFISF基本不面臨制度障礙。

“另外,短期內,通過SFISF獲得的額度將主要用於機構自營業務,但是自營業務的持股規模遠小於資管業務。以券商爲例,其自營業務的持股市值與券商集合理財的持股市值比大約爲1:8;基金公司自營業務規模更是遠小於旗下基金的資金規模。”在李佩珈看來,當前,證券、基金、保險公司要首先完善資管業務運用SFISF工具的機制,使SFISF儘快起到帶動整體機構投資者的效果。同時,證券、基金、保險公司還要根據自身的融資需求與運用SFISF的綜合融資成本,合理安排SFISF工具的運用節奏。

進一步完善宏觀審慎管理體系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召開會議傳達學習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在談及穩妥有效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時,會議表示,要探索拓展中央銀行宏觀審慎與金融穩定功能,創新金融工具,落實好支持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的兩項貨幣政策工具,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2024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局黨支部曾撰文表示,經過多年來的探索和努力,中國人民銀行已初步建立起宏觀審慎政策基本框架,在貨幣信貸、房地產金融、跨境資本流動、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以及互聯網金融等重點領域發揮了積極作用。

上述文章還稱,將按照明確範圍、強基補短、多點並進的思路,進一步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其中一項重磅舉措就是,持續建立健全宏觀審慎政策,逐步拓展宏觀審慎政策覆蓋領域。在以銀行業金融機構爲宏觀審慎重點管理對象的基礎上,逐步將主要金融活動、金融市場、金融基礎設施和非銀金融機構納入宏觀審慎管理。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完善中央銀行制度的八大舉措,其中兩項重要舉措便是建立覆蓋全面的宏觀審慎管理體系、健全有力有效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院院長章俊認爲,未來“探索拓展中央銀行宏觀審慎與金融穩定功能”可能會沿着三個方面推進:

一是健全以央行爲最後貸款人的金融安全網。2008年金融危機之前,全球央行通常根據白芝浩法則履行最後貸款人職能,向具有償付能力的銀行提供流動性支持,央行不承擔損失。三大原則包括無限量提供流動性支持、懲罰性的高利率、足夠優質的抵押品。但2008年之後,全球主要央行遵循了新的白芝浩法則,即當央行維護金融穩定時,流動性提供的方式更加多樣,利率水平適當放寬,擔保措施也有所增加。一方面,央行貸款對象擴大至非銀行金融機構;另一方面,流動性提供的方式也有所拓展。從我國的情況來看,2024年,央行創設了兩項穩定資本市場的工具,未來還可能創設新的工具或者推出平準基金,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二是制定國家層面的金融法,統一金融行業基礎性法律制度,實現金融監管全覆蓋。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推動制定金融法。目前我國金融法律體系還不夠健全,金融監管缺少統一的基本法,存在監管重疊或空白,制定國家層面的金融法,將有助於實現全面監管,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

三是實行央行獨立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面對可能的風險和衝擊,央行只有實行獨立的財務預算制度,纔能有能力、有財力實現任務和目標。包括保持央行資產負債表更加健康可持續,充實央行國家資本,完善總準備金、專項準備金、損失覈銷和資本補充機制等,確保央行具備開展金融調控、應對金融風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