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同病同酬DRGs 17項暫緩

健保署參考國外製度,設計出一種新的健保支付制度「DRGs住院診斷關聯羣(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採「同病同酬」精神,是指將醫師診斷爲同一類疾病、要採取類似治療的疾病分在同一組。

之後,再依病人的年齡、性別、有無合併症或併發症、出院狀況等再進行細分組,並將同分組的疾病組合依過去醫界提供服務的數據爲基礎,計算未來應給付醫院費用,這種支付方式又稱「包裹式給付」。

民國99年健保署實施TW-DRGs支付制,第1階段實施住院論病例計酬的有164項,預計今年7月1日起增加254項,不過有不同聲浪,健保署25日邀集醫學會、醫院團體、付費者代表及專家針對重症及複雜程度高的治療討論。

此一針對住院給付「同病同酬」的制度,由於醫院收治太多重症患者反而可能導致健保給付縮水,被醫界認爲是懲罰救人的醫師,也恐怕醫院不再收治重症患者,造成醫療人球。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副組長李純馥說,經與會專家熱烈討論,將有17項治療「暫緩」實施,包括脊椎融合術7項、周邊血管支架植入術2項、心臟衰竭及休克治療2項、急性及亞急性心內膜炎1項、冠狀動脈血管支架植入及心律調節器裝置5項。

李純馥指出,DRGs制度對醫院而言是可讓醫療照護流程標準化,從住院到出院有一定的醫療水準。對病人而言,可獲得好的照護品質與療效。在健保總額預算下,DRGs雖不能減少總體健保醫療支出,但能讓資源使用公平。10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