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馬股份收問詢函:要求覈實控股股東判斷“重整可能會涉及公司控制權變更”的依據

5月8日,迪馬股份(600565.SH)發佈公告,當日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於對重慶市迪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媒體報道相關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24】0473 號)(以下簡稱“問詢函”)。

近日,多家媒體報道稱,迪馬股份控股股東重慶東銀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銀控股”)與重慶市江南城市建設發展(集團)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南集團”)簽訂《戰略投資框架協議》,江南集團擬作爲戰略投資者參與東銀控股司法重整。有報道稱,東銀控股相關負責人表示,重整可能會涉及迪馬股份控制權變更。5月8日,迪馬股份股價漲停。

迪馬股份:控股股東是否重整尚不確定,不排除公司控制權變動

迪馬股份公告稱,5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東的告知函,控股股東東銀控股於近日收到債權人重慶市興業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業實業”)的告知函,興業實業已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五中院”) 遞交了申請東銀控股重整的相關資料。

根據興業實業發送的告知函及重整申請材料,興業實業是東銀控股債權人,因東銀控股未能清償到期債務,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於5月8日向五中院遞交了申請東銀控股重整的相關資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東銀控股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請的文件。

東銀控股債權人遞交的重整申請是否被法院受理、東銀控股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確定性。若重整申請材料被法院接收後,東銀控股將按法律法規要求積極推進重整工作,系統化解決東銀控股債務風險。若順利實施重整並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於東銀控股優化資產負債結構,提升持續經營能力;若重整失敗,東銀控股將存在被宣告破產清算的風險。

關於控股股東重組對公司的影響,迪馬股份稱,無論法院是否裁定受理債權人對東銀控股的重整申請、東銀控股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及重整的結果如何,公司都將依法配合控股股東及法院相關工作,並且積極做好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迪馬股份同時進行風險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東東銀控股尚未收到法院對申請人申請重整事項的受理文件,申請人的申請是否被法院受理、東銀控股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若申請人的重整申請被法院受理,後續重整實施不排除會涉及公司控制權變動。

要求覈實報道及判斷“重整可能會涉及公司控制權變更”的依據

迪馬股份於5月8日提交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被債權人向法院申請重整。交易所要求迪馬股份向控股股東覈實相關媒體報道稱其判斷“重整可能會涉及公司控制權變更”的依據及充分性,包括但不限於《戰略投資框架協議》的具體內容、是否具備對交易雙方構成約束性的協議條款,以及其他相關事實依據,向投資者充分提示相關事項的風險和不確定性,並覈實是否存在信息披露違規行爲。

監管同時要求迪馬股份結合淨利潤連續三年虧損、大額債務逾期未清償、股價連續3個交易日低於1元等情況,向投資者充分提示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的退市風險。

有投資人在上證e互動提問“公司目前的股價情況有沒有打算救一下,還是打算退市”,5月6日,迪馬股份回覆稱,目前公司經營情況穩定,公司在積極做好自身經營的同時,也在盡力向股東及政府尋求幫助,以期能夠保持平穩向上的可持續經營目標。

問詢函中,迪馬股份還被要求覈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交易對手方,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及其他內幕信息知情人最近一個月買賣公司股票情況,並說明是否存在直接或間接配合有關方進行股票交易的情況,如有,請進一步說明具體情況及相關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