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磁波超標!法國禁售iPhone 12 蘋果迴應了

法國輻射監管機構13日以「電磁波太強」爲由,要求蘋果公司停售iPhone 12手機。(資料照/路透)

法國輻射監管機構昨天指出,蘋果公司(Apple)的iPhone 12手機「電磁波太強」,要求停止販售,而德國、西班牙也紛紛傳出下架聲浪。對此,蘋果公司爲自家產品辯護,表示iPhone 12符合全球電磁波標準,質疑法國監管機構的檢驗標準有問題。

根據路透社報導,法國國家頻譜管理局(L'Agence Nationale des Frequences, ANFR)13日向蘋果提出下架iPhone 12,理由是「該手機釋出的電磁波,超出人體組織吸收的極限。」

根據ANFR測試,在模擬將iPhone 12拿在手中,或放在口袋時,人體吸收的電磁能量爲每公斤5.74瓦,超出每公斤4瓦的歐盟標準值。不過把手機放在包包、外套口袋,或放在耳朵旁接聽電話時,則沒有這個問題。

蘋果立即發表聲明迴應,指出iPhone 12的電磁波量已受到多個國際機構認證,並提供蘋果與第三方實驗室的模擬結果,證明iPhone 12符合法國監管標準。

專家指出,根據全球電磁波標準,人體吸收上限已設定在危害值的10倍以下,因此不可能造成安全風險。

國際非遊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主席克羅夫特(Rodney Croft)表示,法國測試結果與其他監管機構不同,可能是因爲ANFR假設使用者「直接以皮膚接觸手機」,沒有將其他阻隔物質納入考量。

過去20年來,研究人員已針對手機進行了大量研究,至今還無法證實會影響健康。世衛組織(WHO)旗下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將使用手機產生的射頻電磁場(radio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歸爲「可能致癌物」,與阿斯巴甜、蘆薈萃取物和部分醃漬物屬同一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