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充電樁法上路 桃年底達450支明年拚1000支充電樁

桃園公有停車場現有133個充電停車格,預計年底增建至450支充電樁,明年全市達1000支充電樁。(蔡依珍攝)

交通部13日正式公告公有停車場電動車位數要達總停車位2%,桃園市交通局指出,桃園現有133個充電停車格,已申請到中央經費,年底全市將有450支充電樁,明年預計增至1000支充電樁,充電停車格位約佔全市4%,達法規2倍,相關收費要點也會加速研擬,預計年底前上路,屆時一般車佔用也將開罰600到1200元。

交通局長張新福指出,交通部13日正式公告「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明文規定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要設置電動汽車充電樁達2%以上,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達1%以上,2年緩衝期過後,違者最重罰停業。

張新福說,目前全市電動車領牌數有3765輛,預估明年成長至4600輛,現有174個公有路外停車場、19000餘個停車格,設置133支充電樁,交通局已爭取到「交通部公路總局公共充電樁設置補助」共1.23億元,預計年底在全市設置450支充電樁、充電停車格位約佔全市2%、車樁比1比8,符合中央規定,明年朝1000支目標努力,屆時車樁比爲1比4、充電停車格位約佔全市4%。

停管科長張聖傑進一步指出,1000支充電樁包括930支慢充、70支快充,直言充電樁每支約6至8萬,饋線和變壓器纔是耗費巨資,從數十萬到200萬不等,交通局與環保局攜手合作,已成功爭取到環境部「電力改善」補助費1.75億元,未來將持續爭取「能源補充設備」7500萬元,提高業者建置意願,針對停車率不佳或電動車數量較少的區域,交通局也將自行採購充電樁提供業者租用維管,促進業者投資及經營意願。

市長張善政表示,目前國際上在運具能源轉型方面,以電動車爲主要發展趨勢,市府將配合中央政策,並積極爭取預算,推動「加速桃園市公有停車場充電樁建置計劃」,預計在全市公有停車場逐步廣設充電設備。他強調,除了加速設置充電樁,市府面對塞車、公車駕駛人力缺乏等問題,期盼交通局以更開創性的作法,完善桃園交通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