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火驅蛇」害全家三代5死「最小僅6月大」 66歲阿公判決出爐

「點火驅蛇」害全家三代5死「最小僅6月大, 66阿公判決出爐。(中時資料庫)

臺中市今年1月間農曆年前發生1家5死悲劇火災,66歲倖存的陳姓屋主供稱,他發現屋內有蛇,才點火驅蛇;沒想到此舉竟引發大火,造成妻、兒、女、孫等三代5人喪身火海。全案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今天依犯放火及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陳男。法院一審判決出爐,認定陳男犯案時無辨識行爲能力,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判處3年,執行前施以監護3年。

陳姓阿公罹患高血壓、腎衰竭等慢性疾病,並因糖尿病、意外車禍後接受截肢手術,行動不便,且因意識狀態與精神不穩定,2023年1月6日因「譫妄症」急性發作,認爲屋內有蛇,爲放火驅蛇,點燃雜物、紙類及止血帶等物,導致家屬5人吸入多量高溫有毒氣體死亡。

陳姓阿公的大兒子當時到火場悲痛表示,父親有幻覺幻聽等症狀,說詞常反覆。

「點火驅蛇」害全家三代5死「最小僅6月大」 ,66歲阿公判決出爐。(中時資料庫)

案發後,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吳婉萍指揮警方及消防人員、鑑識人員進行火場勘驗,鑑識火災原因及蒐證調查,訊問證人釐清起火原因,並針對陳男精神狀況送請中國附醫進行鑑定。

鑑定報告認爲,陳男精神障礙患有急性譫妄症,並已罹患2至3年以上的輕度失智症,辨識行爲能力均顯著減低,案發時犯有急性譫妄症,並推估未來再犯或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爲「中度」到「高度」。

全案檢方偵結,依放火及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陳男,送審時,並建請法官考量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緊急之必要等情事,依令入司法精神醫院、醫院、精神醫療機構或其他適當處所,施以暫行安置。

法官審酌,陳男犯後坦承犯行,經就醫治療後病狀已有明顯改善,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判處3年,執行前施以監護3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