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進來看看百色法院的書記員都在忙啥?

在法院人忙碌的身影裡

有這樣一羣人

他們不是法官

卻參與了每一個案件辦理的全過程

他們不是案件的裁判者

卻熟悉案件審理的每一個環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的書記員負責法庭審理記錄等審判輔助事務。書記員的定義就短短几句,但是實際工作中,他們承擔了每一個案件中的瑣碎工作,送達、調解、開庭、打印、蓋章、理卷、結案、歸檔……

也許,在你心中

書記員的日常工作

是這樣的 ↓↓↓

在法庭上

協助法官完成庭審

配合法官和法官助理

到田間地頭走訪案件

送達裁判文書

將公平正義送到當事人手中

協助法官執行

兌現勝訴當事人權益

配合法官

完成法院職權範圍內的

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在立案窗口

接待案件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但是,書記員的日常工作不止這些

還包括

走進社區

開展普法宣傳

參加志願活動

積極參加文藝活動

展現法院人青春風采

在一次次的理論學習中

提高政治素質和綜合業務能力

他們雖然沒有身着法袍

但每一份裁判文書上署着書記員的名字

這是對他們辛勤付出的認可

更是對他們爲人民服務的鼓勵

他們將最美好的青春與汗水灑在平凡的崗位上

他們用日復一日執守於平凡的崗位的韌勁

在不斷超越自我中步履不停

在揮灑汗水拼搏奮鬥中綻放光彩

部分圖片來源網絡

百色中院

編輯丨 谷 林

審覈丨 黃 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