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科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解除表決權委託

2022年12月12日,電科院(300215.SZ)發佈關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解除表決權委託的公告。

蘇州電器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胡德霖先生出具《關於解除表決權委託的告知函》,其將2021年10月14日委託給一致行動人胡醇先生的表決權(涉及表決權的股份數量爲186,105,633股)進行解除。

表決權委託解除後,胡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1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0.30%,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78,100,000股;胡德霖先生直接持有186,105,633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4.54%,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爲186,105,633股。

本次表決權解除委託事項不涉及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

胡德霖先生與胡醇先生爲父子關係,二人爲電科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2021年10月14日,胡德霖先生與其一致行動人胡醇先生簽署《表決權委託協議》,將其所持股份186,105,633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4.54%)對應的表決權委託給胡醇先生行使。《表決權委託協議》簽署後,胡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1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0.30%;在公司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合計爲264,205,633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4.84%。

2022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胡德霖先生出具的《關於解除表決權委託的告知函》。胡德霖先生於2021年10月14日將其所持股份186,105,633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4.54%)對應的表決權委託給胡醇先生行使,主要系考慮個人身體健康方面的原因可能無法正常行使作爲電科院股東的表決權,基於不影響本人所持股份表決權的正常行使考慮,現在,影響其正常行使表決權的因素已排除,胡德霖先生能夠自行正常行使表決權,因此其決定解除《表決權委託協議》,終止該協議項下與胡醇先生的表決權委託關係。自本告知函送達之日起,胡德霖先生所持股份的全部表決權均由其本人自行行使。

表決權委託解除後,胡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1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0.30%,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78,100,000股;胡德霖先生直接持有186,105,633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4.54%,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爲186,105,633股。

本次表決權委託解除後,不涉及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

截至本公告日,胡德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6,105,633股,均爲無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質押、凍結等情形。

本次解除表決權委託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也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