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新聞不公沒人管

(圖/檔侯友宜競選辦公室提供)

總統大選進入倒數,臺灣的新聞媒體公正嗎?這個問題,很多人心裡都有清楚的答案。奇妙的是,正在競選總統的3個陣營最近竟相互交火,批評對方施壓媒體,下架自己的廣告。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競選總部指控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陣營施壓媒體,下架其廣告。民衆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競選總幹事黃珊珊要求侯友宜說明是否真有此事,更猛攻民進黨長期伸手干預媒體、控制新聞,還說柯的競選廣告也曾被某電視臺拒播。侯陣營發言人黃子哲則批評賴陣營盜用文宣影片,公然侵權;還說先前侯的競選廣告本來已在電視播出,卻被綠營要求下架。

新聞自由等於新聞不公嗎?新聞自由是媒體老闆的自由嗎?不只新聞可以不公,連電視臺的廣告也可以不公,一切都是媒體老闆說了算嗎?如果連總統選舉都如此,《選舉罷免法》、《廣播電視法》豈不是形同具文而沒有實質用處?或者,難道是法律有要求,但是中選會與NCC等主管機關沒有積極落實?

先談新聞不公,國內外許多研究早就透過內容分析法,用客觀數據呈現各家新聞報導是否有偏頗。多年來的研究都證實了這一點。電視的內容分析法需要許多人力與時間,要有研究經費才能執行,而且常常結果出來都已時過境遷了。所以以往主管機關對於各種新聞亂象經常是依賴民衆的檢舉。

還好科技持續進步,自從網路聲量的分析工具出現後,加上許多電視新聞也都上網播出,如今要知道電視內容是否有不公平的情況很輕易就可完成。主管機關應考慮採行這種新的監理技術,一來符合社會科學方法,比起個別檢舉更加公正;二來相對便宜好用;三來非常有即時性,隨時都可呈現哪家電視臺的內容有無偏頗;最重要的是,可隨時據以要求各電視臺自律。

廣告部分就另當別論,因爲這個涉及各陣營的廣告預算、宣傳管道、排播策略都可能不一樣,而且內容是否有違法或是侵權,也要個案認定。對於這個問題,最簡單的解決方法是要求各電視臺,如果拒絕播出廣告,應該公開資訊並且說明理由,一來存證,二來也讓社會大衆與主管機關得以檢視,避免各說各話、扭曲真相。

科技持續進步,政府部門應該積極適用新的觀念與技術,最起碼應該試辦,才能與時俱進。尤其現在網路當紅,很多人都是從網路接收資訊,早就不看傳統電視了,用網路聲量分析網路媒體的表現更便利,值得主管機關參考。(作者爲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