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干擾器讓兌幣機判讀錯誤 盜取洗車場萬餘元判拘80日
陳姓男子拿電子干擾器破壞2家自助洗車場的兌幣機,盜取1萬1千元,被高雄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判拘役80日。(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陳姓男子因缺錢花用,對沒人看管的自助洗車場兌幣機動歪腦筋,利用從網路買來的電子干擾器,今年3月間到高雄市鳳山區2家自助洗車場,用電子干擾器干擾兌幣機,使兌幣機發生判讀錯誤,分別盜取5000及6000元,洗車場負責人報警提告,警方依監視影像循線逮捕陳男移送法辦,高雄地院依詐欺罪判陳男應執行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陳男於今年3月4日下午1時30分許,到在高雄市鳳山區文湖街一處自助洗車場,持電子干擾器干擾洗車場兌幣機,造成兌幣機判讀錯誤,掉落新臺幣10元硬幣500枚、共5千元。同月5日清晨6時20分許,他再到另一家自助洗車場,以同樣手法,使兌幣機落下600枚10元硬幣,陳男得手6千元。2家洗車場負責人報警查辦,警方依監視影像以車追人查獲陳嫌到案。
法官審理後指出,2名被害人均指陳嫌盜走1萬元,但使用電子干擾器干擾兌幣機後,兌幣機螢幕金額瞬間變成4位數,兌幣機開始吐幣,陳嫌最多獲利爲4位數,因此不是兩名被害人所指的1萬元,認定陳嫌是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金額依時序爲5000及6000元。依詐欺罪各判50日、40日,應執行80日,得科罰金。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