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盜賣毒品案 10名官員「嚴重損害政府信譽」遭懲戒

調查局盜賣毒品案 10名調查局官員遭判懲戒(本報資料照片,調查局外觀)

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陸續發生多起站內人員勾結販毒份子調包侵佔扣案毒品,監察院彈劾移送10名官員,懲戒法院判決原擔任法務部調查局督察處駐區督察莊國僑判決休職6月,原任職航基站的謝發瑞判決休職6月,鮑宏志降2級改敘,張益豐、秦少興、桂宏正、林東正、郭章盛各降1級改敘。趙天祥、謝淑美各記過2次。

趙天祥、秦少興、鮑宏志、謝發瑞、張益豐、莊國僑及林東正均爲簡任第10職等;桂宏正、謝淑美及郭章盛均爲薦任第9職等,趙天祥、鮑宏志已退休,秦少興、謝發瑞及莊國僑停職中;張益豐、林東正、桂宏正、謝淑美及郭章盛現任職調查局其他單位。

監察院移送懲戒指出,航基站在2012年11月至2019年9月間,陸續發生多起站內人員勾結販毒份子調包侵佔扣案毒品,對外販售獲取鉅額不法所得之違法犯紀案件,皆肇因於趙天祥等10人未確實依照調查局所訂頒「偵辦案件扣押物管理要點」之規定管理扣押物,暨疏於督導所屬人員所致。且莊國僑長期擔任該站之駐區督察,未監督稽覈該站確實依管理要點,確實落實扣押物管理事宜,致未能維護機關安全及機先發掘違常情事,都有重大違失。

懲戒法院認定,趙天祥等10人怠於執行職務之違失,致調查局航業處基隆站前組長徐宿良得以趁機多次調包侵佔巨量一粒眠及愷他命之違法行爲,嚴重損害政府信譽,且將導致公衆喪失對調查局執行職務之尊重及信賴,爲維護公務紀律,將10人判決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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