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工請應召妹喝「下藥奶茶」 她秒昏遭硬上錢還被搶光

吊車工請應召妹喝「下藥奶茶」,她秒昏遭硬上錢還被搶光 。(達志影像)

一名吊車工人小俊,去年1月間在網路應召站上找小姐性交易,雙方約在摩鐵見面,他竟先進入摩鐵泡好下了迷藥的奶茶,等應召女小美抵達後,假裝先付完3500元交易費用,又拿奶茶給小美飲用,頓時讓她失去意識,於是脫光其衣物性侵後,又搶走皮包落跑,小美被送醫後才驚覺人財兩失,立刻報警。一審認他犯強盜強制性交處13年6月。二審認他已認錯並非全無悔意,改判10年6月。

根據判決書,吊車工人小俊於民國111年1月27日凌晨,上網找應召女子小美從事性交易,兩人相約前往摩鐵後,小俊先抵達後,以紙杯沖泡旅館房間內免費提供之奶茶包,並摻入透過網路購買的迷藥,小美事後進入房間,小俊先給3500元之後,便拿奶茶給小美呵。

小美喝下後,受藥力影響出現頭暈等症狀,還進入房間廁所內嘔吐,隨後失去意識,不能抗拒。小俊見狀立刻將小美扶入房間內牀鋪上性侵得逞,接着將小美皮包內現金8,000元及身分證、健保卡、信用卡、金融卡等物之零錢包拿走後落跑。

負責載小美前往性交易的馬伕時間到後撥打電話聯繫小美均無迴應,於是請房務人員前往察看,這時才發現小美倒臥在地板,於是立刻攙扶她前往醫院急救。直到檢查後,小美才驚覺遭下藥性侵洗劫,立刻報警處理。

一審認小俊犯強盜強制性交處13年6月。但他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爲,小俊有多次施用毒品案件,且犯後未能與女方達成和解,賠償其損害或得其諒解,惡性重大,但考量小俊坦承全部犯行,表示認錯,改判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