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團體訴求全面禁用山豬吊 農業部提2理由:更不利於保育

包括臺灣動物共生聯盟等20個動保團體11日赴立法院陳情,呼籲朝野立委針對《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過程,除了全面禁止使用獸鋏外,應包含更具殺傷力,俗稱「山豬吊」的金屬套索陷阱等獵具,也要禁止持有、販售、製造、陳列及輸出入等,並增列禁止電商販售平臺條款,保障野生動物生存權。動保團體成員穿上黑熊裝,爲500只珍貴的保育類動物臺灣黑熊請命。(黃世麒攝)

法院經濟委員會11日審查《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動保團體訴求、部分立委提案欲全面禁用金屬套索(俗稱山豬吊),但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強調,山豬吊仍是部分農民與原住民慣用的工具,直接立法禁用,恐將迫使改用毒餌或殺傷力更強的工具或極難查獲布放套索現行犯的現實,禁令恐流於形式,更不利於保育。

逾20個動保團體在草案審查期間,在立法院前演出臺灣黑熊因踩山豬吊不慎受傷的行動劇,訴求更具殺傷力的山豬吊,也應一併全面禁用。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迴應,金屬套索(俗稱山豬吊)因成本低且設置容易,是部分農民與原住民慣用的工具,即使動物肢體長時間受套索束緊,引發組織壞死甚或死亡,但相對於殺傷性更強的獸鋏或毒餌,尚無比套索更理想的陷阱可替代。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表示,在部分農民與原住民對套索仍有極高使用需求下,貿然立法禁用套索,恐將迫使其改用毒餌或殺傷力更強的工具,或礙於極難查獲布放套索現行犯的現實,禁令恐流於形式,反重回過去發現誤捕卻因顧忌行爲違法而不敢通報、甚至設法湮滅事證的老路,更不利於保育。

但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表示,已研發改良式獵具,免費提供山村有需要的居民領用,並將透過《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9條第1項第8款修正、公告,限定只能使用改良式獵具或相同規格的套索,並積極溝通取得農民與獵人對政府的信任,朝向更細緻的陷阱使用管理。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強調,套索的有效管理,前提要先取得農民與獵人對政府的信任,過程確實需要時間,以在花蓮卓溪鄉推動黑熊保育爲例,透過2年蹲點溝通與說明,當地去年起有4個團體成立黑熊巡守隊,巡守範圍達1359.4公頃,今年黑熊巡守團隊已增加至7個。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表示,花蓮分署積極與部落說明溝通下,截至今年3月底已換髮445組改良式獵具,與去年底換髮的249組相較,今年才3個月已增長近1倍,顯示部落支持信任大幅提升,並已展開「卓溪鄉狩獵自主管理計劃」,將更有助於營造人熊和平共處的友善山林。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指出,考量保育實務,不宜全面禁用套索,應該在正視農民防治獸害需求與尊重原住民族自然資源利用權利的前提下,設法減輕制式套索對動物的傷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