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非狒狒遭射殺 藍委重批這單位要負全責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林思銘辦公室提供)
桃園市東非狒狒27日慘死於抓捕過程,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表示,野生動物保護法中央主管機關是農委會,當東非狒狒脫逃、難以追捕時,農委會就應主動諮詢,但卻任由毫無經驗的行政人員捉捕,因此農委會應當爲此事負起全責。
林思銘說,野生動物保育法的中央主管機關就是農委會,其中明定主管機關須設置「野生動物保護諮詢委員會」並設立「野生動物研究機構」。
林思銘表示,當東非狒狒難以捉捕時,農委會就應主動啓動諮詢,派遣專家爲地方政府提供行政指導,不是任由毫無經驗的行政人員,甚至私人機關,在毫無標準的情勢下進行作業,最終造成憾事。
林思銘說,目前各地方政府的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大多僅止於「一般動物」,並未擴及「野生動物」,不論人力、資源、專業,都不足以應付此次的突發狀況。他痛批,事發18天,主管機關農委會都在裝沒事,這樣的心態,實在不足取,也看不見主管機關的擔當,令人遺憾。
至於新竹縣日前傳出飼主虐狗事件地方動物保護防疫所派員查察後,礙於動物保護法第32條規定,飼主虐待或傷害其飼養之動物,雖屬「情節重大」但無「致死之虞」,因而未將犬隻沒入收容,林思銘指出,現行動物保護法關於受虐動物收容條件過於僵化,影響救援作業,因此他提出修法,希望提供動物最即時的保護。
林思銘強調,動物保護法第32條第1項條文規定未盡合理,使得在第一線作業的動物保護人員判斷受限,經研議後提出法律修正案,刪除現行「情節重大且有致死之虞」中「有致死之虞」之文字,將受虐動物收容條件改爲一經判定「情節重大」即可沒入安置,以提供動物最即時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