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霸王餐大媽1月犯案8次 店家被坑3千元怒公佈正面照

北市東區專吃霸王餐的女子(右)於本月14日再度行騙,在餐廳爽吃3000元的高級餐點後,拍拍屁股一走了之。(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北市一間餐廳老闆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示警,稱有名大媽專吃霸王餐,橫行東區的高級餐廳,短短1月內犯案8次,該女日前在他的店爽吃3000元的餐點,結帳時擺出一副「我就沒錢」的嘴臉,讓他相當氣憤公開女子的正面照片,希望別再有店家受害。

該餐廳老闆爆料指出,14日下午這名女子趁隙步入餐廳用餐,待他發現時,女子早已把價值3000元的餐點吃下肚,明擺出沒錢支付的態度,更不怕店家報警處理,因爲女子前科多到無所畏懼。

老闆說,該女是霸王餐慣犯,短短1個月內狂吃8次霸王餐,經常遊走在東區知名餐廳行騙,看準高級店家均爲吃飽才結帳,且多數店家遇上吃霸王餐的客人,多會大事化小,幾乎不報警,縱使法辦也僅會判很短的刑期,關沒幾日又再度上街詐騙。老闆亦公開該女子的正面照片,提醒同業要小心此人,否則白白被吃霸王餐,實在血本無歸。

文章曝光後,引起輿論譁然,不少網友出面指認,「這個已經是慣犯了....之前在新北這邊也都是吃霸王餐的」;也有網友提醒,法律針對累犯會加重刑期,建議原PO還是報警處理。

對此,臺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所長柯人傑在留言處迴應,「本分局呼籲店家遇消費不付錢時,勿姑息隱忍,可勇於報警提告處理。用餐不付錢,涉犯刑法詐欺罪,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