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旭系“渡劫”:旗下兩上市公司被監管立案 集團千億債務壓頂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曹恩惠 上海報道
停牌六天,東旭藍天(000040.SZ)、東旭光電(000413.SZ)仍未發佈2023年年報和2024年一季報。
因此舉違反《證券法》等多項法律法規,證監會於5月8日對這兩家公司立案。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按照此前計劃,上述“東旭系”兩家A股公司原定4月27日正式披露財報。但直到最後的法定窗口期限(即4月30日),東旭藍天和東旭光電財報依然“難產”。
後續其或會付出更大的代價,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若東旭藍天和東旭光電在停牌兩個月內不能披露財報,則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而若“戴帽”兩個月內仍未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準確、完整的相關年度報告,交易所將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需注意的是,投資者或可提出索賠。
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凌錚律師團隊認爲,於2024年5月8日收盤前買入,並在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起訴要求索賠投資差額虧損等各項損失。
針對當前遭遇的問題,5月14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以投資者名義聯繫東旭藍天,其公開電話處於忙音狀態;東旭光電董辦一位工作人員則迴應記者表示,公司年報目前正在加緊完成編制工作,具體披露日期尚未可知,“公司目前經營情況正常,因目前財報尚未發佈,難免會有負面輿情。”
兩上市公司五年虧損超130億
結合此前公佈的業績預告,東旭藍天和東旭光電2023年合計虧損或多達16億元。
公開資料顯示,東旭藍天主營業務爲新能源業務和生態環保業務。其中,該公司新能源業務覆蓋光伏組件生產、電站開發、施工建設、智能運維、技術研發等。
截至2023年上半年,其自持光伏電站57座併網裝機容量約1GW,自運維及代運維項目近2GW。而參照2023年半年報數據,該公司報告期內新能源業務收入佔比爲86.33%,爲最大主營業務。
東旭光電主營業務則爲光電顯示製造業務、新能源汽車業務和建築安裝工程業務。其中,光電顯示製造業務產品主要包括玻璃基板、玻璃蓋板在內的電子玻璃,和用於液晶面板彩色化顯示的關鍵原材料彩色濾光片、光學膜,以及部分石墨烯技術應用產品等。在2023年上半年,該業務營收佔比高達79.56%。
作爲這兩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東旭集團董事長李兆廷曾在2024年公開的新年致辭中表示,要“圍繞光電顯示材料、高端裝備製造、半導體硅碳材料、新能源發電及組件、新能源汽車、高端醫用藥玻包材六大核心業務”,“聚焦主業,壯大實業,推動東旭事業健康永續發展。”
然而,近些年來,上述兩家“東旭系”公司並沒有實現可持續的盈利,無論是東旭藍天還是東旭光電,均已經連虧五年(含2023年)。
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計算,2019年至2023年,東旭藍天和東旭光電累計虧損超過133億元。東旭光電更是“虧損大戶”,五年虧損達103億元。
實際上,東旭藍天和東旭光電在2023年半年報中已經提示了風險。前者稱存在資金風險和行業競爭風險,而後者則稱遇到資金流動性困難的風險和技術升級迭代風險。
不難發現,資金,是上述兩家“東旭”系公司一致提及的風險關鍵詞。尤其是東旭藍天,其在2023年半年報中明確表示,“因公司在東旭財務公司存款大額提取暫時受限,可自由支配的貨幣資金較爲有限。同時,公司存量債務融資產生的財務費用一定程度上影響公司整體盈利能力。”
東旭藍天所處的光伏行業具有資金密集型特徵,當下競爭十分激勵。以該公司在2023年半年報爲參考,在當期上市公司整體實現2500多萬淨利潤的情況下,其18家披露經營情況的參控股公司中,有一半公司虧損。
典型代表是全資子公司安徽日超新能源。作爲東旭藍天旗下光伏組件業務的核心公司之一,安徽日超新能源去年上半年實現營收2.41億元,爲上市公司體系中營收規模最大的子公司,但該公司當期卻虧損427萬元。考慮到2023年四季度光伏產業價格急跌,組件“跳水”,安徽日超新能源的經營壓力或將陡增。這也從側面解釋了東旭藍天2023年前三季度實現盈利但最終的年度業績預告卻虧損的原因。
此外,“虧損大戶”東旭光電雖然2023年減虧,但其建築安裝工程業務和新能源汽車業務板塊訂單萎縮。
即便這兩項業務並非是東旭光電最主要的營收來源,但從2023年上半年來看,合計營收佔比爲20%的建築安裝工程業務和新能源汽車業務在報告期內營收“腰斬”,必然對該公司業績形成不小的衝擊。
超107億存款提取受限
在分析東旭藍天和東旭光電所面臨的資金流動性風險時,東旭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下稱東旭財務)便不得不提及。
除了東旭藍天在去年半年報中明確表示其在稱東旭財務存款大額提取受限外,東旭光電亦在2023年半年報中稱,正在督促東旭財務解決資金流動性問題,保證資金安全。
東旭財務是東旭集團和東旭光電於2017年共同設立的一家非銀行金融機構,註冊資本爲50億元,東旭集團和東旭光電分別持股60%、40%。穿透股權後,東旭集團董事長李兆廷爲該財務公司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爲33.62%。
東旭財務設立後,東旭藍天、東旭光電很快與其簽署了《金融服務協議》,即由該財務公司爲兩家上市公司提供資金結算、授信融資、資金管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等金融服務。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被稱爲“內部銀行”,其核心使命是集中和管理集團的財務資源,以提升集團資金效率和降低融資成本。一位金融人士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將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比作“金融管家”,“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主要職能包責對內可以負責集團內部的財務管理、資金調動,對外可以開展對外融資、投資、併購等業務,是集團內部的金融中樞。”
“但也存在管理上的風險。”該人士進一步指出,“財務公司股權結構相對單一,經營決策和業務活動往往會受到企業集團的干預與影響。且其風險管控體系容易受到集團層面干擾,需要極大地考驗集團的內控機制。”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如何規範發展的問題目前已經受到主管部門的關注。
今年4月2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促進企業集團財務公司規範健康發展 提升監管質效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堅持內部金融服務屬性。財務公司應當加強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整體運營成本,切實提升金融服務質量。不應成爲企業集團的營利中心,嚴禁在同業市場上過度融資,防止異化爲企業集團對外融資的通道和工具。
然而,對於東旭藍天和東旭光電這兩家上市公司而言,其當下正面臨着向財務公司“取款難”的問題。
截至2023年6月末,東旭藍天和東旭光電存入東旭財務的存款餘額分別爲28.91億元、78.26億元。其中,在2023年1月至6月,東旭光電從財務公司取出9217.47萬元,存入7694.45萬元;東旭藍天僅取出300萬元,存入293.59萬元。
合計約107億元的存款餘額使用受限,這對兩家公司的資金流動性造成巨大打擊。
一方面,東旭藍天和東旭光電本身“造血能力”在減弱。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兩家公司報告期內現金增加淨額分別爲-4.42億元、-0.97億元,期末現金餘額偏低。
另一方面,兩家公司短期債務壓力較大。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東旭光電短期借款77.26億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債務高達124.39億元,東旭藍天短期借款15.40億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爲35.99億元。
實控人債務“纏身”
東旭藍天和東旭光電在2023年半年報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誠信狀況 ”時,均提及了以下兩點。
一是,通過萬得數據查詢,獲知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截至目前已經違約的企業債券包括“18 東集 02”、“15 東旭集 02”、“15 東旭集”、“16 東旭 02”、“17 東旭 01”、“17 東旭 02”、“H7 東集 01”、“16 東旭 01”、“H6 東集 06”等,合計違約本金 152.44 億元;二是,經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報告期內,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兆廷存在10項被執行案件。
有媒體在報道李兆廷時曾稱,他從200多億元的富豪“淪落到被法院強制執行13億元,不過短短5年時間”。
也正是在這五年時間內,東旭藍天和東旭光電兩家“東旭系”核心上市公司接連、持續虧損,資金流動壓力陡增。
河北富豪李兆廷,巔峰時期身家曾一度超過280億元。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他的資本版圖不僅包括東旭藍天和東旭光電兩家公司,其還是嘉麟傑(002486.SZ)的實際控制人。後者主營業務爲紡織面料,因總資產和營收規模遠遜於另外兩家“東旭”系公司而很少被關注。
然而,嘉麟傑卻是“東旭系”內過去五年來唯一實現連續盈利的上市公司。但今年一季度,該公司也陷入虧損,淨利潤爲-615.94萬元。
手握三家上市公司,李兆廷的確在過去十年內將東旭集團打造成爲一家多元化企業。不過隨之而來的還有持續加重的債務壓力。
僅在債券方面,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詢Wind發現,東旭集團最早違約的時間點可以追溯至2019年12月27日。彼時“H6東集06”未能按時兌付本息,涉及本金和逾期利息分別爲7億元、5460萬元。此後,於2020年和2021年兩年,東旭集團旗下債券迎來大面積違約,合計本金達172.36億元。
那麼,東旭集團整體的債務有多大?
根據2023年半年報,總資產1698.67億元的東旭集團資產負債率達83.96%。其中,報告期內該集團有息債務爲913.50億元,且短期債務佔總債務的比例高達94.03%。而其貨幣資金與流動債務的比例僅爲0.02%,此意味着該集團顯著存在償債壓力。
2022年9月,東旭集團一度迎來債務壓力緩解的希望——債權人同意了債務重組方案,即從方案實施日起第七年開始償還金融債務本金,到第十年還清,本金共計1260億元。
將本金償還時間點後移七年,預示着東旭集團需要在這幾年內儘快實現自我輸血。
不過,考慮到當前東旭集團經營壓力較大,該集團和李兆廷“自我造血”的前景並不算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