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全家誘殺富男友 蛇蠍酒店妹無期定讞

女子林姝妤3年前夥同父母、弟弟,誘騙張姓男友出遊後下藥勒斃棄屍溪中,再盜領他473萬元,最高法院21日依強盜殺人罪將林女判無期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曾在酒店上班的女子林姝妤,3年前因覬覦包養她的張姓男子名下大筆款項,夥同父母、弟弟一家四口,誘騙張男出遊後下藥勒斃、綁空心磚棄屍溪中,再盜領張男473萬元,最高法院21日依強盜殺人罪將林女判處無期徒刑、林父林益全判刑16年6月、林母林劉秀珍及弟弟林韋守各判刑15年6月,全案定讞。

被形容爲「蛇蠍酒店妹」的林女,不滿張男在交往期間時常與她爭執,她貪圖張的錢財,與林父、林母、弟弟共同謀議殺害張男。2021年10月16日林女偕同張男返回彰化縣福興鄉住處,林母將安眠藥磨成粉狀加入飲料內,拿給張男飲用,不久張男表示想睡覺,林姝妤以出遊爲藉口,開車載他,與父母親及弟弟一同前往彰化縣芳苑鄉的漢寶溼地。

當天下午抵達漢寶溼地後,張男已昏睡,林父拿繩子從後座緊勒張的頸部,林姝妤在張窒息死亡後,就拿走他身上的提款卡,待天色轉暗,林姝妤一家人開車,抵達事先選定的棄屍地點,由林父、林韋守將屍體綁上空心磚後,再棄置東螺溪內。

林姝妤等4人棄屍後,前往多處便利超商,由林姝妤、林母從多臺ATM先後提領共473萬元。

二審臺中高分院審理後,林女否認殺人前就有強盜犯意,辯稱是遭張男長期家暴才萌生殺意,3名家人也辯稱是爲幫女兒走出家暴,才助她殺人。但合議庭依相關證據認定,林女殺害張男後,只拿走現金與提款卡,隨後立刻提款,構成強盜殺人罪。

考量4人犯後已賠償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張男的兒子同意給4人從輕量刑機會,因此判處林女無期徒刑,3名家人各判15年6月至16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昨日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