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攜槍彈駕車流竄...警尾隨跟蹤 推稱:往生員工寄放
▲毒蟲攜槍彈遭查獲,推稱往生員工寄放。(圖/警方提供/下同)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日前偵辦一起毒品案,循線查知駕駛黑色豐田自小客車吳姓男子,疑似持有第二級安非他命毒品及槍枝。案經偵查隊多次前往探訪蒐證,發現實際狀況於檢舉情形相符,在持續蒐集相關資料,彙整後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專案小組同仁見時機成熟,於4日晚間8時由偵查隊小隊長林朝陽等6人,前往吳姓男子可能之落腳處埋伏、守候。
因爲吳嫌居無定所,駕駛黑色自小客車在市區四處流竄,爲避免貿然攔車導致危險,經執勤同仁耐心尾隨跟蹤,終於在5日凌晨1時許,見吳嫌在北區中華北路一段、和緯黃昏市場停車場內下車,當場進行盤查,在他的隨身揹包內查獲有底火之子彈14顆、槍機彈簧1個、撞針1支、安非他命毒品1小包(含袋重0.66公克)、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及第三級毒品愷盤1個,遂帶案偵辦。
經帶回偵訊,吳嫌向警方坦承持有及施用第二級毒品,辨稱他所持有的槍彈等違禁物,是往生員工所寄放,顯然爲卸責之詞,全案訊後將吳嫌依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