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師徒決裂! F.I.R前主唱Faye控恩師吞敗 提再議結果曝光
臺灣高檢署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指控樂團團長兼恩師陳建寧在老東家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等文件上僞籤其姓名,控告陳建寧及華研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僞造文書;陳建寧則反控Faye誣告;北檢上月不起訴陳建寧等人,另依誣告罪起訴Faye,Faye日前聲請再議,經臺灣高檢署審查後,認爲Faye再議無理由,駁回再議,因此陳建寧等人不起訴確定。
但屋漏偏逢連夜雨,Faye經紀公司19日突然發出聲明,表示她因爲不慎摔傷,緊急送往醫院治療,所有工作暫時中止。
雖然Faye提告恩師不起訴確定,但她依法可向臺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尋求救濟。依照新修正的交付審判制度,若是法官准許Faye聲請交付審判,即視同「准許提起自訴」。
Faye是飛兒樂團的首任主唱,2004年間以歌曲「Lydia」走紅於華語歌壇,2018年2月Faye宣佈單飛,以本名加盟亞神音樂;事後傳出Faye與陳建寧及前東家華研國際鬧翻,樂團則找來新主唱Lydia(韓睿)再出發。
Faye指控華研有1份履約保證書籤有她名字的合約,並非她親自簽名,她也沒印象有授權他人代簽,質疑該保證書是陳建寧及華研董事長等高層涉嫌僞造。陳建寧挨告後則反控Faye涉嫌誣告及妨害名譽。
檢方首度調查時,Faye指出僅授權陳建寧在相關文件上,籤她的身分證字號,但從沒在與華研的履約保證書上親自簽名。不過,檢方將保證書等文件上的簽名筆跡送請刑事局鑑定,結果認定與Faye的親筆簽名相符,認定陳建寧等人不構成僞造文書。Faye被控誣告及妨害名譽等部分,檢方認定她沒有誣告及妨害名譽等犯意,將她不起訴。
但案經高檢署再議後,發回北檢續查,檢方認定Faye明知保證書上是她簽名,仍控告恩師陳建寧等人,6月13日依誣告罪起訴Faye,陳建寧等人仍獲不起訴處分。
對此,Faye發表5大聲明,在偵查過程中,有提出客觀事證證明保證書上「詹雯婷」3字簽名是遭僞造,絕無誣告他人,就案件結果被認定詹雯婷所告訴僞造文書不起訴,認爲與事實有出入,決定尋求司法救濟程序。她強調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將會依法提起再議,至於遭起訴部分,也會積極提出事證捍衛自身權益。
臺灣高檢署審查Faye的再議案後,支持北檢見解,認爲Faye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因此陳建寧等人獲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