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因捲入債務違約事件,深圳國企特區建發已被華南城債權人正式起訴

藍鯨新聞獨家獲悉,因捲入華南城債務違約事件,特區建發已遭到華南城債權人的正式起訴,相關傳票已由香港高等法院於6月3日發出。

據記者獲悉的相關文件顯示,上述訴訟的原告爲花旗國際有限公司。據相關投資者透露,"因花旗國際有限公司是債券託管行,所以其能代表大多數投資人,而這也宣告華南城的部分投資人正式起訴了特區建發。"

"起訴原因是作爲華南城大股東的特區建發未能履行‘維好協議’,希望通過訴訟的方式追索債務。"上述投資者稱。

"維好協議"是否能得到認可仍是關鍵

上述投資者口中提及的債務,理應由華南城來償還,但作爲大股東的特區建發,曾在華南城就相關債務尋求展期時,與投資人簽訂過"維好協議",這一定程度上,爲債務展期進行了"護航"。

2022年5月,深圳國資背景的特區建發正式入股華南城,持有股份比例達29.28%,成爲該公司單一最大股東。當年6月、7月,華南城發起5筆美元債的展期同意徵求。

據華南城2022年8月1日早間發佈的公告,上述5筆美元債展期過程中,特區建發均與花旗國際有限公司(信託人)簽訂了有關票據的維好協定。最終,5筆美元債順利展期。

根據當時披露的數據顯示,5筆美元債原本的到期日分別在2024年4月、6月、7月、10月、12月,總規模約15億美元。

但至今年2月9日,華南城發佈違約公告,即"因流動資金日趨緊張,預期不會就2024年10月票據於2024年2月9日到期的強制贖回款項進行支付,將導致2024年10月票據發生違約事件;預期不會就2024年4月票據於2024年2月12日到期的一筆利息進行支付,倘未能於2024年3月13日前支付該利息,將導致2024年4月票據發生違約事件。"

截至宣告違約之日,上述相關債務未償還規模約14億美元左右。

據悉,維好協議是一種增信手段,通常在中國企業境外發債項目中使用,通常由中國境內企業("維好方")與境外發債主體、擔保人、債券持有人的受託人("維好債權人")共同簽署,且維好方通常承諾保持發債主體的良好運營以便如期償付債券本息,以增加債券持有人的信心。

但歷來關於"維好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存在爭議,即"維好協議"尚未被明確規定爲法律效力的具體框架。不過,華南城的投資人認爲,儘管"維好協議"或認爲是打擦邊球,不被認同具有跨境擔保的效力,但在近年來爲數不多卻實際發生的判例中並非如此。這或也是投資人此次之所以決心起訴特區建發的考量因素之一。

匯生國際資本總裁黃立衝稱,"從雙方簽訂的協議來說,投資人認爲這應該是有法律的效應的,但是這一次的情況比較特殊,所以最終還需要看協議簽訂細節、裁判結果及具體執行情況。"

借款違約及交叉違約總額爲308.25億港元

在今年2月華南城宣告"違約"時,一位投資者向藍鯨財經介紹,"華南城並非沒有能力償債,違約所涉的一筆債券強制贖回款僅約1100萬美元。相比較之下,若因未償還該筆債務,將觸發其一系列境內外債務違約,償債壓力會陡增。"

而1100萬美元的違約金額,也與華南城在隨後相關公告中披露的數據相當。

據華南城今年3月28日披露的數據顯示,於2023年12月31日後,華南城無償還於2024年2月到期的若干優先票據的1200萬美元本金(相當於0.91億港元)及1300萬美元利息(相當於1.01億港元)。截止到本公告日,若干借款的違約及/或交叉違約總額約308.25億港元。

彼時,華南城表示,將與已違約及/或交叉違約的貸款債權人和票據持有人討論債務管理策略,並考慮不同的選擇,包括但不限於徵求同意、債務重組計劃和交換要約,並會在適當時候向市場作出更新。

隨後4月29日,華南城公告表示,已委任安邁融資顧問有限公司作爲財務顧問,以及年利達律師事務所作爲法律顧問,共同協助公司處理境外債務重組事宜。

而在債務金額並不高的情況下,仍舊選擇不進行贖回,與其自身資金情況有直接關係。

根據華南城稍早前披露的財務數據,其預期集團2023財年稅後虧損約40億至50億港元。預期虧損主要由於投資物業公平值虧損、應收及其他應收款項資產減值、存貨減值撥備增加、金融資產公平值虧損及租賃收入下跌。

華南城也透露,將保留物流及倉儲設施、酒店等商業物業及若干的商品交易中心商鋪作爲自營或長期出租用途,以獲得穩定持續性收入以及資產增值,而餘下若干商品交易中心商鋪及住宅物業,該集團將逐步出售,爲其發展提供所需的現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