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臺酒公司遭駭!員工竟爲「做這事」侵入人資電郵竊個資
臺北地檢署
臺灣菸酒公司去年驚傳疑似「駭客」事件,發現有不明人士2度入侵北部營業處、臺南營業處、宜蘭酒廠等多個營業單位人資電郵信箱,竊取大量員工個資,因觸動臺酒公司警示系統,臺酒公司驚覺此事向刑事局報案,查出竟然是臺酒公司桃園酒廠邱姓員工,因想事先掌握公司內部員工轉職考試訊息,侵入公司所屬多個營業單位人資電郵信箱,大量蒐集同事資料,邱男見東窗事發向調查局自首。
臺北地檢署認定邱男涉犯《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但因邱男認罪,且無刑事前科,檢察官給予邱男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命邱男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
檢察官調查,邱男自2019年4月進入臺酒公司任職,去年4月轉任臺酒桃園酒廠物料科擔任儲運員,爲求得臺酒公司員工轉職考試訊息,於去年4月21日下午,在桃園酒廠辦公室以公用電腦上網,進入臺酒總公司伺服器104系統,並以已知帳號及原始設定的密碼,侵入臺酒公司北部營業處人事室公用電子郵件信箱,閱覽其中有關人事訊息之電子郵件。
3天后,邱男故計重施,再以相同手法連續侵入臺酒北部營業處人事室、宜蘭酒廠、烏日啤酒廠、屏東酒廠、臺南營業處、內埔菸廠等人資電子郵件信箱,並且下載大批人資電子郵件,內含臺酒公司員工姓名、身分證字號、行動電話號碼、通訊地址、畢業學校等個人資料,並轉寄至自己的電子信箱內。
由於邱男大量下載讀取人事資料電郵的行爲,觸動臺酒公司內部的「觸發個資外泄政策防護通知」,臺酒得知疑似有「駭客」入侵,遂向刑事警察局報案,警方展開調查。
邱男見事情紙已包不住火,主動向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自首,並寫下悔過書,事後刑事局及調查局將邱男送辦。檢察官調查時,邱男坦承不諱,認爲邱犯後態度良好,且無刑事前科,加上臺酒公司願意原諒邱男,同意給予邱男緩起訴,因此給予邱緩起訴處分1年,條件是須支付公庫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