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總統大選每注最低1萬元 桃園地檢署聲押組頭
桃園地檢署查獲褚姓男子等3人涉嫌以總統大選候選人得票數輸贏或差距作爲賭博標的、且每注限於最低1萬元,10日指揮桃園市警局、桃園市調查處拘提褚男等3人及3名證人到案,查扣現金20萬、帳冊、手機等,依聚衆選舉賭博等罪向法院聲押禁見。(賴佑維攝))
桃園地檢署查獲褚姓男子等3人涉嫌以總統大選候選人得票數輸贏或差距作爲賭博標的、且每注限於最低1萬元,10日指揮桃園市警局、桃園市調查處拘提褚男等3人及3名證人到案,查扣現金20萬、帳冊、手機等,依聚衆選舉賭博等罪向法院聲押禁見。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許振榕偵辦褚姓男子等3人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案件,10日指揮桃園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桃園市調查處,拘提褚男等3人及通知證人3人到案說明,並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3處,查扣不法所得現金20萬元、帳冊、手機、電腦及存摺等物。
檢察官訊問後,發現褚男等人以總統候選人彼此的得票數輸贏或差距作爲賭博標的、且每注限於最低1萬元的方式,接受不特定人下注賭博,而認褚男等3人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8條之1第4項聚衆選舉賭博及《刑法》第268條聚衆賭博等罪嫌,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檢呼籲,選舉賭盤容易影響選民之投票意向,有違民主選舉選賢與能之目的。本署呼籲國人切勿參與選舉賭博,遇有選舉不法,請勇於檢舉,桃檢亦持續查緝任何選舉公正性之不法行爲,以守護我國民主法治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