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可提取公積金付購房首付款 買保障房首付最低15%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執行。鄂爾多斯市還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繳存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雙方父母在鄂爾多斯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已在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樓盤准入手續),並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簽訂《商品住房認購協議》《房地產開發企業承諾書》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我市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於20%;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我市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15%。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