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停車場雙屍案 陳福祥逃死定讞
犯下西門町峨眉停車場槍擊雙屍命案的冷血殺手陳福祥,5度遭判死,最高法院自爲改判無期徒刑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8年前西門町峨眉停車場槍擊雙屍命案,歷審5度將兇手陳福祥判死刑,但最高法院2日審結,殺害蔡宗育部分維持無期徒刑判決;殺害蔡鎧陽則是臨時起意,非近距離行刑式槍決,不是國際公約的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徒刑,全案確定。
每次開庭都會到,並多次向法官表示,「陳福祥應該判死」的蔡鎧陽母親,昨接受記者電話訪談時說,「蔡英文政府及廢死集團贏了」,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憤怒詛咒「這些廢死跟法官會有報應;會報應在這些人跟子女身上」。
這起震驚社會的槍擊命案,起因男子陳威宇經友人介紹,找陳福祥安排買毒品,2015年1月蔡宗育、蔡鎧陽北上與陳福祥見面,後來3人相約峨眉停車場交易毒品,但陳福祥懷疑身着連帽外套的蔡宗育藏槍在身,支開蔡鎧陽後,詢問是否另有所圖及爲何帶槍?
蔡宗育沒有迴應且手摸腰際,陳福祥就持槍朝其頭、胸、背部擊發6槍,造成蔡宗育死亡。陳殺人後本要離開,剛好蔡鎧陽返回,陳福祥先將蔡鎧陽打倒在地,再持槍射擊3槍致死。
一審到高院更三審,歷經5個合議庭、15位法官都認定,陳福祥只因自己主觀認爲被害人蔡宗育攜帶槍枝,見其有摸腰部舉動,竟先下手殺人,又爲免事蹟過早敗露,對無威脅可言的蔡鎧陽痛下殺手,視人命如草芥。
歷審將陳殺害蔡宗育部分判處無期徒刑;殺害蔡鎧陽部分,認定他在殺害蔡宗育後,不到3分鐘,即對蔡鎧陽再下毒手,且手段極爲殘暴,有使他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無從以教化可能性來回避,判處死刑,合併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福祥提上訴後,最高院就他殺害蔡宗育部分判決駁回,但殺蔡鎧陽部分,認爲陳與近距離行刑式槍殺或手段具有殘虐性、折磨歷程的殺人態樣有別,不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昨日改判無期徒刑,讓陳福祥逃死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