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躲女廁偷拍十餘人 超商、商場都淪陷連國北護都受害
27歲李姓男子偷拍成癮,前年在超商廁所、國北護女廁等處偷拍女性如廁20次,受害者多達12人,年齡從12歲到成年。新北地方法院考量李男犯後未與被害人和解、直到庭審才坦承犯罪,目前正在醫院接受強制治療,依妨害秘密20罪定應執行刑4年,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李男先前才因妨害性自主案件入獄服刑3年2月,2017年出獄。前年3月起他開始躲在女公廁偷拍,以手機裝在廁所角落,或是將手機透過廁所門通風的百葉縫隙、廁所上方空隙等處偷拍女性如廁,總共偷拍20次,受害者多達12人,地點是新北市中和區一間萊爾富廁所內、美語補習班、土城地區的購物廣場公廁以及國立臺北健康護理大學內的公廁。
偵查時李男否認犯罪,直到法庭準備、審理程序才認罪,法官考量他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難認犯後態度良好,且此前有妨害性自主的前科,是累犯,審酌他目前在醫院接受強制治療,依妨害秘密20罪定應執行刑4年,可易科罰金。
李男在土城地區商場、超商、大學女廁內偷拍20次,受害者多達12人,被新北地方法院依20罪妨害秘密罪定應執行刑4年,可易科罰金。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