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陰莖帶套」闖女室友房 威脅「我會殺你」指侵得逞

示意圖,非本事件人物。(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中山區一名30餘歲的蘇姓商店員,覬覦隔壁租屋的女室友小芬化名姿色,去年11月僅穿着內褲,並在生殖器上戴上保險套後,潛入隔壁房以手指性侵得逞,徒中還多次下手痛打,並威脅不從「我就殺了妳」。法院一審蘇男有期徒刑9年。

據判決書指出,蘇姓男子於臺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租屋,與隔壁女房客平時並無交集,於去年11月3日凌晨趁其他房客睡眠之際,以悠遊卡插入門縫方式開啓小芬房門,看到女子躺在牀上熟睡後,以身體壓制並開始強吻,還脫下女方內衣強行撫摸胸部,並將女子長褲脫至膝蓋,以手指強制性交得逞。

小芬驚醒後大聲呼叫,引來對面房客敲門關心。蘇男趕緊以手摀住被害者的嘴,並回復敲門房客是「情侶吵架」,等到房客回房後,不顧女子掙扎繼續惡行,並以雙手拳頭毆打其臉部,還掐住被害者頸部稱「妳不要這樣,不然我就殺了妳」,並以枕頭壓住女方口鼻,使其暈眩後繼續以手指性侵得逞。

蘇姓嫌犯事後仍照常到超商上班,並開始計劃逃亡,於當日晚間11時左右,將該店當日營業所現金17萬餘元放入自己皮包,並隨即躲藏於新北市各處旅館內,直到11月11日晚間,在新北一處旅館遭到警方逮捕,身上僅剩3萬多元。

臺北地方法院經一審後認定,蘇南觸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決有期徒刑8年6個月;而竊取超商營收方面,判決業務侵佔罪9個月,總共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