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案侯友宜不起訴 新北市府迴應了

新北市中和2歲童「恩恩」確診新冠肺炎(COVID-19)病逝案,新北市長侯友宜不起訴。(葉德正攝)

中和2歲男童恩恩去年4月染疫過世,新北市長侯友宜被控告過失致死等罪言,新北地檢署今偵查終結,認定過失致死、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嫌不足,不起訴新北市長侯友宜、衛生局長陳潤秋、消防局長黃德清、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李宇鬆。新北市府發言人張愛晶今表示,尊重司法。

檢方調查認爲,恩恩的送醫過程,基於分層負責,實際處理者均爲第一線值勤人員,而就相關政策或行政法令之制訂、送醫流程之規畫、相關人力或物力配置,縱有不夠周延或全面之處,亦應屬有無行政或政治責任的問題,仍不宜率以刑責相繩。

本件如能提早送醫或中和衛生所人員有接聽電話,是否即能避免恩恩死亡結果之發生,亦乏事證可據,無法認定前開制度的設計、或送醫遲誤與死亡間有刑法上相當因果關係,難認侯友宜、黃德清及陳潤秋應負過失致死之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