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權會:收出養等待過久 應優化

兒權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說,兒虐防治應善用科技,要社工突襲訪視根本不符實務狀況,收出養程序更應整體優化,不是隻改權責劃分。本報資料照片

據瞭解,過去出養童平均等待大約半年就能找到家,但有些收養童因身體健康狀況等原因,收養等待時間長,有時必須等待長達三年以上。據衛福部社家署「兒童及少年收養資訊中心」資訊,無血緣關係收養必須向收出養媒合服務者提供申請,向法院提出申請,並經過地方政府社會局社工員訪視後,由法院裁定,判給確定證明書,才能進行戶籍登記,完成出養流程。

王薇君表示,國內收出養評估時間很長,曾有希望收養兒童的民衆向兒權會反映,等待超過兩年時間,耐心都被磨光,而這不單是收養者的問題,等待收養期間延長,連帶導致孩童必須暫行安置,這段過度期,孩童沒有經過嚴加審覈的寄養、收養家庭,而待在保母或機構中,加上親人未必能夠探視,遭到兒虐的可能性就會增加,盼政府亡羊補牢,優化收出養程序,而非只是把權責轉交地方。

基督教芥菜種會執行長李肇家表示,等待收養期間長是爲確保出養孩童在收養家庭適應良好,這急不得,但可以在收養前藉由類家庭中繼庇護所等社區服務,讓孩童獲得良好的替代性照顧,社工也能有更充裕時間放心媒合收養家庭,且於期間孩童狀況可以受到監督,會比安置在保母住所來得安全。

衛福部次長李麗芬表示,優化收養人資格審查、媒合方式等收養流程,涉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該法案已歷經一年多討論,但內容尚未定案,須與地方政府、媒合機構溝通討論,目前立即可行的是針對出養前安置進行約束,因此要求地方政府強化照顧安置童的托育保母教育訓練。